回家的时候下雨了。
我回到家就看到墙上的赫本照片。
“你那条裙子还蛮好看的嘛。”
我在书房试衣服的时候,发现朱宏景站在身后。
他把书房里的灯拉亮,瞬间我的身影在镜内看个真切。
我沉默地盯着远方驶过的高铁。
“你不戴墨镜的时候还挺帅的嘛。”我忽然打趣他。
“你要不要住客房?”
还没等我回答,他就走开了。
他也太不注重隐私了吧。竟然邀请我住客房。
但我们也是那种吻过的关系了啊。
我忽然这样想道。
我至今没有自报姓名,因为从小到大也没有人叫我这样做过。
我刚刚出地铁其实就碰见了朱宏景,我跟在他身后回了家,他今天还是戴着一副墨镜,天气有些阴郁,我抓紧了自己的包包。
我觉得我这种行为像个小学生,这种捉弄很可笑。
我忽然大声咳嗽一声。
我回忆起今早送别情景,朱宏景叫我一定要回家吃饭,说无论如何要加油生活,我奋力地挤地铁,感受他在我背后的视线。
我那时看见三个中年上班族,他们都穿着西装革履,走路一板一眼,古龙香水,勾起某种怀念的味道,半旧不新的鞋子。
我终于熬完一天回到朱宏景家,他的身影偏远又近在咫尺。
进了那个家,阳台上摆着几盆茶花,瓷砖墙壁一尘不染,远处是游泳池一样蔚蓝的天空。
我有点不想住这里,又觉得只要能继续在广州生活,怎样都行吧。
朱宏景听到我的咳嗽声,回头点了点头,进门后拿了一支冷饮给我,打开抽油烟机,边跟我闲聊边煮饭。
我感觉他话太多了,他一不说话,我又感觉不自在。
晚饭照例很简单:一碗白米饭,一盘土豆牛腩和一点蚝油生菜。
“还要吃点吗?”
“谢谢,帮我盛一点吧!”
朱宏景盛了满满一碗给我。
“你真能吃啊。”他把碗递给我。
我心不在焉,要是菜能丰盛点儿就好了。
不一会儿,朱宏景又去盛了一点牛腩。
我边咀嚼着粉糯的土豆边盯着他。
“看球赛吗?”
我边摇头边盯着他白皙的手。
“看不看无所谓啦。”我夹了一块土豆。
他把电视打开,看他喜欢的NBA。
朱宏景安静地吃着饭,我感叹他真的有初老症,但我决定以年轻人的方式活在这儿,饭后我们喝了荔枝汽水当甜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