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目相对,陈凝冲她笑笑,表示打招呼,然后前去看盛清风。
“你怎么样?”刚包扎好就要演出,主要是伤口被划的还挺深。
“没事,出去吧。”盛清风说完,背着琴出去了。从头到尾,没有看许明月一眼。
许明月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看人家远去的背影看那么久,但她也没心思去想,因为表演开始了。
男生首先上场,摆好动作,音乐响起。
“sorry sorry sorry sorry”男生搓手扭胯,跳着舞蹈动作。
动作说不上整齐划一,但青春的气息扑面而来。
最扑面而来的还是脸上那妆容,几乎每个男生脸上都有两坨红,镇的观众一动不动的。也不知道是不是还没从合唱中走出来。
倒是台下看表演的方义闷声笑出来了:“这什么玩意,猴屁股?”
音乐戛然而止。
“?”
“就没了?”
下一秒,男生走到两侧手上拿着不知道哪来花球,女生鱼贯而入,背对着观众摆好站位。
音乐再一次响起,女生要比男生好,整齐划一把手翻上头顶,随着音乐变换动作,随后侧身伸手一拉,转到前面。
跟男生不一样的是,女生的脸上干干净净,没有化成猴屁股的脸。看起来清爽貌美。
随着“nobody nobody”的音乐声,男生在一旁摇花球,女孩们比着手枪动作,朝前一指。
不知道是音乐太燃,还是妹子太漂亮,台下有吹口哨的声音。
盛清风坐在方义旁边,抬头看着大屏中的女孩,听着胸腔里的鼓声,耳尖泛红。许明月动作有些生涩,刚刚抬腿那一指,指进心里了。
方义也注意到了大屏上的许明月,转头想让盛清风看,却看到了他早就看着大屏了,眼里的喜欢感觉都要涌出来了。
喜欢,这个东西,是个动词。
它会出现在任何时候,在不经意间偷偷跑出来,它热烈,哪怕是再克制的人也克制不住它。它会让人甘愿做任何事。
暗恋,这个东西,也是个动词。
它会捉迷藏,藏的很好,有时候暗恋的人自己都不知道,所以这个时候,喜欢就会悄悄跑出来。
方义抬头看看大屏上的许明月,又看看身边的盛清风。
他第一次发现,这个大屏真是个好东西。可以让暗恋者光明正大的仰望。
方义觉得盛清风自己都不知道,他眼睛里有东西跑出来了。
盛清风这双眼睛好像会说话。
方义也不是第一次见识,最早的一次是九岁那年。
那年,方义跟爷爷出去赶集,县城那时候还没有后来发展的这么好,很多地方都是光秃秃的也没有什么娱乐项目,只有赶集的人来来往往。
他爷爷把他放到一块人流量比较少的地方,因为他爷爷怕人太多了会把他挤丢,从口袋里掏出一块米糕让方义吃着,说自己很快就回来,让他自己乖乖的。
事实证明,人太多了可能会丢,人少了也还是会丢。
在他安安静静的坐在石墩上的时候,一个中年男人朝他走过来跟他打招呼:“你一个人在这里干什么?你家里人呢?”
方义的自我保护意识还是很不错的,他没有理那个男人,自顾自的低头吃米糕。
那男人没得到回应,也不恼,把手慢慢的搭在他肩上。
方义皱眉,甩开。起身坐的离他远了一点。
谁知道那个男人又紧跟上来,再次把手放在他肩膀上。
方义这次直接把他的手拍掉了,那男人就笑:“这么凶?”
随后,不等方义反应过来,直接抱起他就走。
手里的米糕掉在地上,方义在他的怀中扭来扭去,试图挣脱:“放开我!”他喊。
可惜小孩的力量远不如一个成年人来的大。方义只能大叫着扭来扭去,想要引起别人的注意。
可是周围没有一个人,他有点绝望。
为什么爷爷不带他一起?为什么这个男人要抓自己?
还没等他想明白为什么,就听见一个软软糯糯的声音响起:“为什么他叫你放下来,你还不放?”
男人脚步一僵,低头看着说话的人,是个漂亮的小姑娘。
他扫视了一圈,见周围没有什么人。就好脾气的跟她说:“他是我儿子,不是很听话。”
“他骗人!!!”方义扭着身子在男人怀里大吼。
“叔叔,骗人是不对的。”那个姑娘这么跟他说。
那男人笑了:“我知道。”随后他跟怀里的方义说:“听见了吗?人家小妹妹叫你别撒谎。你连人家小妹妹都不如。”
“我没有!!!”方义怒吼,声音尖锐。
“小弟弟,骗人是不对的。你要听你爸爸的话。”小姑娘说完抬头看向那个男人。甜甜的笑着说:“叔叔,我的自行车链条坏掉了周围没有人,我可以找你修吗?”
没等那个男人应,小姑娘直接拽着他的手往前方走。
眼看着小姑娘要把他拽进集市,那个男人在集市外止步:“你找别人修吧,我家还有事。”他说完就要走。
方义绝望。
“叔叔根本就是你骗人,他不是你儿子对吧?要是你儿子你怎么会不敢跟我进集市呢?而且,我刚刚都看到了是你拽着人家走。”小姑娘逻辑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