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之后,刚才脑子里出现的有些荒诞的想法得到了证实,这封信确实就是个小孩子写的。
这个叫冯玥的小姑娘,家住兰陵,目前还在读小学五年级。
信的开头部分,有大量的篇幅在表达她的感慨,说她长这么大从来没有遇到过和她名字这么像的同学。还反问冯瑄,是不是也和她一样的惊讶。
冯瑄当然没有。单字的名字本就正常,何况冯这个姓氏和王这个偏旁,也绝不小众。
写信这种交流方式和当面对话的一个不同在于,前者是非即时的,不用管对方的反应如何,写信人只用在意自己是否表达地尽兴。
想必冯玥书写时是很畅快的。
小姑娘在信里讲解自己名字的由来,坦诚她一开始不认识“瑄”字,查了字典才知道是什么意思,还问他的名字是如何起的。
信纸翻到下一张,又是很长的一段话。
冯瑄快速提炼要点,终于明白写这封信的孩子是如何能联系上自己,同时也意识到,这趟旅程能顺利通关实属不易。
小姑娘明显不知道高考的具体时间,以为他还没高中毕业,好奇地打听之后的暑假他要如何度过,有没有出行的计划。
还主动告知自己的假期安排,提及她父母推荐的两个旅游地点相冲突,她很苦恼不知该投谁一票。
快到考试时间,冯瑄加紧看完,总算来到最后一行。
小孩儿提了一个请求,问他可不可以给自己写一封回信。说她一直保管家里的信箱钥匙,但她还从没有收过别人写给她的信呢。
将信纸折好放回信封后,冯瑄赶在铃声结束前,最后一个进了考场。
这场考试是他大一下学期期末考的最后一门,走出考场,就意味着和海大的第一学年正式告别。
读到信末的时候,冯瑄内心的第一反应是拒绝。
在他的人生阅历里,感性的瞬间极少。几乎他做的每一个决定,背后都有理性的分析来支持。
一个行动不应该没有它的意义,哪怕是看场电影或是去操场跑个步那样微不足道的小事,都应当有个理由,说得难听点,就是获益,他可能由此资讯被扩充亦或心情得以调节,这些都是定义得出来的好处。
而给一个素不相识的小姑娘回信,很抱歉,他一时间想不出任何的意义。
况且这也不属于义务的范畴,如果一方要求了,另一方就必须同意,那么法律就会失去存在的意义。
可那天回宿舍的楼上,冯瑄路过教育超市,还是进去买了信封和邮票。
他没有太排斥这种异常的举动,对此有自己的解释:世界上不可能有完美的程序,要接受bug的存在,只要它频率足够低。
或者还有另一个不错的理由。
那天的时机太好,学期末尾正卡在刚刚解除考试压力但又尚未进假期项目组里做牛马的happy hour。这里的衔接时长短到用hour比用day更合理。
室友们邀他一块儿去打球,冯瑄拒绝了。
在当下,回宿舍吹着空调打发时间似乎要比烈日下暴汗是个更好的选择。显然,给冯玥回封信就是他所谓打发时间的方式。
等到后来,他们恋爱了差不多两三年的时候,冯玥越发觉得不可思议。以她对自己男朋友的了解,这样一个冷漠的实用主义者那会儿怎么可能会搭理自己。
即使冯玥打破砂锅问到底,冯瑄也必然不会说实话。
虽然日常用到的机会不多,并不代表他的情商低。
“有个小姑娘吧,都上五年级了,连笔字也不会写。那么长的信,一点懒都偷不了,一笔一划得写好多天,看着怪心疼的。”
“你一口一个冯瑄哥哥,这辈子没别人叫过我哥哥,心都被你喊化了好嘛。”
把人搂在怀里又亲又哄,冯瑄对她有招得很。
冯玥信了才怪,果然,男人的嘴骗人的鬼。这里的男人不用任何定语,性别对齐即可。
你看,就算是外头话再少的技术大佬,关起门来还不是张嘴就来,只要他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