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枫从电脑前缓过神来,觉得是该休息一下的时候,已经是两天后了。时间接近中午,他正坐在电脑前吃着早已冷掉的早餐,修却一脸兴奋地推门走了进来。
“我找到手握铃兰的那位姑娘了。”
“恭喜。”枫淡淡地说道。
见枫脸上并没有多少触动,修很疑惑。
“我想象不出来有什么事能难倒我们未来文学的中流砥柱。”
修上上下下,左左右右地打量了一会儿坐在电脑前没精打采,嘴里还叼着一截儿油条的枫。
“我明白了,你肯定是喜欢上一位姑娘了。快告诉我,是不是上次你偷偷带回家的那位?”
枫不理他。
“那姑娘确实很绝。要不是我已经见过了手握铃兰,左眉有颗美人痣的姑娘,我想我也会毫不犹豫地爱上她的。”
“所为何事?”
“我不是和你说过我不久前喝醉酒后在酒吧当着众人的面向那位姑娘求婚的事嘛。我不知道她还生不生气,所以想要你去帮我旁敲侧击地问一问。”
“勉为其难吧。正好我也想出去走走。”
“有什么需要效劳的?”修问。
“帮我检查一下这两天写的稿子有没有错别字和语法问题,还有哪些地方需要改进,做上标记,我回来要检查。”
修看着枫两天的工作量,一脸无语。
他平时就最讨厌做这种检查。可现在话都出口了,也没有再随口收回的道理,于是也只好硬着头皮做下去。
只是,在枫离开后,他轻轻地抽了自己几个嘴巴,嘴里还不停地念叨着:“让你胡说,让你胡说。”
站在枫桥小区门口,看着手里的地址,枫有些失落。此刻的他,真希望修见到的那位姑娘就是真正的铃兰姑娘呢。
不过,根据枫他自己的判断和修的口述来看,修所说的那位“铃兰姑娘”,大概就是那晚在篝火旁跳舞的红衣姑娘。
只是没想到的是,她也住在枫桥月落这个小区。枫到了楼下,看到楼梯上堆得满满当当的建筑材料,就感到压抑。
果然,在仅容一人通过的楼梯上低头艰难地还没走几步,便迎面碰上了一位穿着灰蓝色喇叭状牛仔裤和一双米色运动鞋的女孩。
枫抬头一看,不是别人,正是铃兰姑娘。她穿着一件樱桃红的“V”字领长袖毛衣,手里还是像往常一样握着铃兰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