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招兵买马的王哥,是个两面三刀的,且过于喜好女色,癖好另类,哥哥们打家劫舍,他去挑选人家里的美人,值得一提的是,这人明明是个武夫却装的书生样,和他赵哥完全不伪装不同,他最是会演会装的。
王峰,是他的全名,但他似乎不是很喜欢这个名字,让匪头聚义为他取了个字,煜。严谨的说这个字不是聚义给取的,很可能聚义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煜有照耀的意思,是府里的一个书生给取的。
没错,府里还有读书人,这都是李家人的功劳,聚义当时赶跑了李家人,但是李府原先的人员他能留下的都留下了。
还有许多是自愿留下的,比如那个阴差阳错教会聚义功夫的武夫先生,他也没什么名讳,姓秦,叫秦初九,帮里被称作九哥。
他也是六个管事之一,管练家子,毕竟大多人都是农民,不懂武学,这也算是专业对口了,老本行,老本行。
这三人是主干人物,坐在左侧。
其余三人更像是领着人去干活儿的小队长,小头目,没什么实权。
组织结构有了,组织的主要活动是什么呢?
当然是盗匪的主业——打家劫舍。
总之,天时地利人和,小六弟摇身一变变成一帮之主,聚义帮的名气也越来越大,在安远一带众人皆知,越吃越开。
不满足于安远的聚义,后来派出了两位带队管事,留了一句话给他们。
“往北走,先抢粮食。”
而此时还在雪里踽踽前行的二人又一次迷了路,望着白茫茫的远方,对视一眼无奈的笑了。
“挽娘,还能走吗。”
李常春哈出一口气,握住姑娘的小手摩擦,希望驱走些许寒意。
被裹得严严实实的季挽林也笑着,好脾气的说“能走。”
能走,那么往哪走?
想起书信未解之意,季挽林垂下眼睫,说道:“我们往南走吧,北方太冷了。”
她没有说,老铁木匠就在南方,她也没有提,李常春的宿命在南方。
雪中太冷,北方无路可走。
南方还暖和些。
李常春闻言,握紧了她的手,又哈了一口气,不假思索的应道:“听挽娘的,我们向南走。”
飘雪千里路,一夜入春来。
这是季挽林梦里才会出现的场景,现实却是走不完的路,看不到头的徒步。
常春挽林二人依旧背着离开小渔村时带走的包袱,书信和银两揣在怀里,为了护身李常春带了刀和一柄短剑,巨弓太大,不适合长途跋涉,恐招惹旁人的打量,惹来杀身之祸。
他们一路南行,将霜雪落在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