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他不知道,此时的阿蒲女,正站在凡间的田埂上,感受着春风拂过脸颊的暖意。
他们落脚的小山村坐落在青山坳里,冬日虽有落雪,却远不及天界冰芙泉的刺骨。刚到那日,鹅毛大雪压弯了枝头,阿蒲女裹着葵之缝制的粗布棉袄,站在屋檐下看着雪花飘落,竟觉得比天界的暖阳还要亲切。
开春后,漫山遍野的野花次第开放,空气里满是泥土和青草的芬芳。阿蒲女的身体也随着春日的到来渐渐好转,不仅能下地行走,还能跟着村里的男人们一起扛着锄头去耕地。
“蒲兄,你这身子骨,倒是比我们这些庄稼汉还硬朗!”隔壁王猎户拍着他的肩膀,笑着打趣道。
阿蒲女擦了擦额角的汗水,咧嘴一笑“托王哥的福,这方的水土,倒是养人得很。”
他望着远处田里弯腰插秧的葵之,心里满是暖意。葵之穿着一身粗布衣裙,头发简单地挽在脑后,脸上沾着些许泥点,却比天界任何时候都要鲜活。她似乎察觉到他的目光,回头望了一眼,嘴角噙着笑。
阿蒲女快步走过去,接过她手里的秧苗“我来吧,你歇会儿。”
葵之摇了摇头,却还是将秧苗递给他“你小心些,别累着。”
“不累,”阿蒲女一边插秧,一边轻声说道,“等今年收成好了,我们就把孩子们接过来,一家人再也不分开。”
葵之点了点头,握住他的手“好,都听你的。”
天界的搜捕网早已撒遍三界,但凡形貌与阿蒲女有半分相似的人,都被天兵强行带回天宫核验。可帝泽天却始终稳坐麟天宫,面上不见半分焦急。他像个守株待兔的猎人,清楚猎物总会有露头的那天,而他要做的,只是等待那个最合适的时机。
这日,阿蒲女难得进了城。
这座城依水而建,一半是陆地,一半是河道,房屋错落有致地分布在两岸,往来的船只穿梭其间,倒也别有一番风味。只是比起凡间的京城,这里少了几分繁华,多了几分质朴。因着靠海产盐,城中百姓的日子还算富足,只是土地稀少,寻常人家连块种菜的地都没有,瓜果蔬菜、牛羊肉等物,全靠从外省运来。唯有那些商贾巨富或是达官显贵,才能在城中拥有一片像样的宅院和土地。
阿蒲女这次进城,有两件事要办。一是请个郎中给葵之瞧瞧身子,近日她总说腰酸乏力,精神也不大好;二是把自己种的蔬菜和打的野味拿到集市上卖,换些银钱补贴家用。
为了不引人注目,他特意乔装打扮了一番。先是在下巴上贴了浓密的假胡子,又用葵之调制的草药汁抹了脸,把原本白皙透亮的肌肤染成了黝黑粗糙的颜色,再配上一身粗布短打,活脱脱一个常年劳作的山野村夫。若不是那双眼睛依旧透着几分灵动,恐怕连葵之见了都认不出来。
集市上热闹非凡,阿蒲女找了个角落,把山鸡、野兔和新鲜的蔬菜摆好。他的野味都是现打的,肉质鲜嫩;蔬菜也是自己精心照料的,水灵灵的惹人喜爱。没一会儿,就围上来不少人。
“大哥,这兔子怎么卖?”
“这青菜看着不错,给我称两斤!”
阿蒲女一边熟练地称秤、收钱,一边和买主们搭着话,脸上挂着憨厚的笑容。没过多久,带来的东西就卖得差不多了。他揣着沉甸甸的银子,心里盘算着一会儿给葵之买点她爱吃的桂花糕,然后就去药馆请郎中。
买了东西的人们渐渐散去,有的回了家,有的则继续在集市上闲逛。没人注意到,在不远处的茶楼上,一个身着玄色锦袍的男子正透过窗棂,冷冷地注视着这一切。
正是帝泽天。
他并非随意下凡,而是跟着他的狼牙犬来的。这狼牙犬是上古神兽所化,嗅觉极为灵敏,能在千里之外嗅到阿蒲女的气息。此刻,它正趴在帝泽天脚边,吐着舌头,眼神兴奋地盯着集市上的阿蒲女。
“确定是君后在这里?”帝泽天端起茶杯,轻轻抿了一口,语气平淡无波,仿佛只是在问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狼牙犬连忙点了点头,喉咙里发出低低的呜咽声,像是在邀功。
帝泽天笑了笑,伸手摸了摸它的头,声音温柔得近乎诡异“乖,去吧,去吃你的饭。”
话音刚落,狼牙犬就像离弦的箭一般冲了出去,直奔集市外的一条小巷。那里,五个身强体壮的凡人正说说笑笑地走着,丝毫没有察觉到危险的降临。
狼牙犬猛地扑了上去,发出震耳欲聋的咆哮声。巷子里顿时响起了凄厉的哭喊和惨叫声,可没过半柱香的时间,一切又恢复了平静。那五个活生生的男子,早已被狼牙犬吃得一干二净,只剩下满地的血迹和空气中弥漫的血腥味。
而茶楼上的帝泽天,依旧端坐在窗前,眼神冰冷地望着来往者的背影。他知道,阿蒲女就在那里,他能感觉到他的气息。但他不急,他要等一个最合适的时机,将他重新抓回身边。这一次,他绝不会再让他逃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