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夏来的仓促。
前几日还下着瓢泼大雨,海上浪头翻涌,狂风呼啸,连街道上的椰子树也吹断了几根。
这日眼一睁,竟放晴了。
烈日晒得人皮肤发烫,蓝屿不过捡了一会儿碎木片,便受不了了。转身,在树荫下坐下来,捡了张地上的破叶子,当扇子扇起来。
然木屋被吹裂了许多地方,他今日的工程量比起破损量,可谓是完全不达标。
好在这儿是岛上的最西边,人烟罕至,就算他在这里狼狈地修一周屋子,也没人知道。
这是好事,免于成为他人的饭后谈资。
还记得一年半前,他刚被海水冲上岸时,一个渔民救了他,没几天,就被误传成那渔民给女儿捡了个童养夫。
他试想过这儿民风淳朴,不想淳朴到这个地步。更别说,这儿除却几个人模狗样的老头,其余人一概大字不识。
当然,他自己也不识字。
那鬼爬似的一页字送到他跟前,他竟一个也不认识。更不知道周围人咿咿哇哇的到底在哇些什么。还好有个黑黢黢的少年,拿出一部老式手机,点开翻译软件,才知道他们在说什么。
然,第一句就叫他震碎了魂:“你长得真好看,做我们家女婿怎么样?”
蓝屿当然不肯。
他虽撞坏了头,连自己叫什么都不记得。可莫名其妙当人家女婿这种事,他是绝对做不了的。
更何况那女孩看起来也就十四五岁,摆明了还是个未成年。
他就算脑子有坑,也断不能行违法犯罪的事。
于是,在他义正言辞拒绝之后,就被那家人扔到了这鸟不拉屎的破木屋旁。
那对渔民夫妇对他咿咿呀呀地骂了几句,扔给他一把铁叉,气愤地走了。
蓝屿握住叉子,心想,这是打算送他来这边荒野求生了?
又不禁觉得好笑,这岛上的野人,还真是变脸比翻书还快。
蓝屿是有点野外生活的基本功在身上的,捕鱼,修屋子,生火,他样样拿手,做起来顺畅无比。
渐渐的,他觉得自己之前一定是个厉害无比的人。
偶尔吃饱喝足后,他往沙滩上一坐,开始试图回忆自己到底是谁。
然而,或许是脑子真被水泡坏了,半点都想不起来。想久了,脑瓜子里还会嗡嗡地叫,又疼又晕。
往往这种时候,他就会无比后悔刚才的决定。自己是脑子有病才会这么折磨自己。
这样,他便很少再去刻意回想了。
岛上的生活很宁静,也很充实。饱一顿饥一顿,想休息几日都不成,得时时刻刻专注,不然只能喝海风。
那个皮肤黝黑的少年倒是时常来找他。偶尔送一个椰子,三两只螃蟹,还有一些被单薄被什么的,贴心得叫人警惕。
“你叫什么名字?”蓝屿问他。
少年一笑,露出一排大白牙:“呀哇呀哇,阿卜阿卜……”
“行,我知道了。”蓝屿打住他,“你叫阿布。”
本着吃人嘴软拿人手短的原则,蓝屿对他也还算客气。为了以表谢意,还在木板上刻了一幅肖像画送给他。
阿布看着被刻得栩栩如生的自己,眼睛登时亮了。
“咿呀咿呀……”
他比划个不停,翻译器传来声音:“谢谢,你从哪里学的雕刻?”
蓝屿摇头,说:“不知道,脑子里有的。”
阿布说:“你脑子不是已经坏掉了吗?”
……
这之后,两人来往越发多。阿布甚至帮他查了回华国的路线和票钱。
“从这个岛,坐船到那个岛,再从这里到那里,再从……最后,乘坐飞机到这个城市……”
蓝屿听着翻译器里传出的声音,满脸黑线。
这回去的路线,简直取经还复杂。
“一定得坐飞机吗?”他问,“不可以坐船?”
阿布摇头。
“那是我们这里唯一可以直达华国的机场,如果要坐船,要再转好几个地方。”
蓝屿绝望了。
他很明白,现在他就相当于这里的黑户,没有身份证也没有钱,语言又不通,想要回国,简直难如登天。
“你们这里有大使馆吗,可不可以帮我打个电话?”蓝屿想到了唯一的救命稻草。
阿布把头一歪,疑惑:“大使馆,是什么?”
蓝屿彻底绝望了。
阿布劝他好好生活,不要放弃。
怕蓝屿想不开,临了还给了他一个笔记本和一支铅笔,让他有想要的东西就记下来,自己下次带过来。
蓝屿说想死。
阿布黢黑的脸翻起一个大白眼。
“不要这样悲观,就算回去不了,也可以在这里住下来。我家可以养你。”
蓝屿回敬一个大白眼,“别想我给你当姐夫。”
阿布有些急,赶紧解释:“不是,我的意思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