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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回忆篇(小书和子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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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年前,一对看起来颇有教养的年轻夫妇来到T市福利院,说是想找一个女孩,和他们五岁的女儿作伴。

在那个重男轻女的年代,有不少经济条件好的家庭出于各种原因,例如无法生育,或是不愿再经历生育之苦却仍想再添一个孩子,都会来福利院看看有没有合眼缘的孩子。而健康的男孩往往很快被领走,女孩则大多被留下。因此,这对夫妇的来意显得格外特别,也让周院长不由多问了几句。

他们明确表示:“健康与否不重要,只要合眼缘。我们女儿太孤单了……”

周院长没有直接带他们去见孩子,而是将福利院里所有女孩的资料都拿了出来。夫妇俩面对面坐在办公桌前,一页页仔细翻看。

转眼到了中午,周院长请他们去食堂用餐,两人礼貌地婉拒了。等她吃完饭回来,那位夫人忽然眼睛一亮,指着温漓的照片轻声说:“博清,你看。”

男人盯着照片怔了十几秒,随后指尖微颤地拿起那本资料:“就她了。”

温漓是三年前被警察送到福利院的。

警察告诉周院长:这孩子估计是和家人走散了,在路上哭着找妈妈。也算运气好,被好心人送到了派出所。他们照顾了她一个星期,本地新闻和报纸都登了寻人启事,还是没人来认领。医院检查下来,孩子身体没什么问题,大概因为是女孩,所以被遗弃了吧。

遗弃,毕竟是女孩,也不是没可能。

真是心狠。这小姑娘看上去三四岁,鼻子挺翘,眼睛又大又亮,眼珠乌黑乌黑的,长大了准是个漂亮姑娘。

警察从口袋里掏出一条红绳,下面坠着一块淡绿色的圆玉,通透温润,仔细看,玉里还刻着“温漓”两个字。

福利院的孩子大多没有名字,在被领走前,都随院长姓。

周院长蹲下身,扶着孩子的肩轻声问:“你叫温漓,对不对?”

小温漓点点头,眼泪汪汪:“我要妈妈……爸爸……”

这孩子口音里,好像带着点荔城那边的味道?

荔城在地图南边,离T市两千多公里。周院长有个朋友就是那儿的人,口音很像。

难道孩子的父母是荔城人?

“今年几岁啦?”

“三岁……”

温漓在福利院待了半年,就被一对生不出孩子的夫妇看中了。

可温漓只想找妈妈,不肯跟他们走。

三个月后,又来了一对从国外回来的夫妇,也想领养她。

周院长告诉温漓,跟着他们去,将来能过好日子。

小女孩还是固执地摇头。

日子一天天过去,一年后,警方传来荔城那边的消息:多方查找,仍没有孩子父母的任何线索。

到了第二个冬天,孩子终于不再整天喊着找爸爸、找妈妈了。

大家都以为她渐渐忘了。

后来,本地有一对夫妻上门,温漓终于愿意跟他们走了。可不过一年,这对夫妇就以“孩子不爱说话、不听话,可能脑子有问题”为由,把她退了回来。

周院长还发现温漓手臂和背上带着伤,打电话去问,那女人在电话里骂骂咧咧,说福利院隐瞒孩子病情,自己只是“教育了几下”,还反问道:哪个父母不打孩子?

温漓没哭,只是这次回来后,比以前更沉默了。

这个女孩,总让周院长想起另一个五岁多的孩子,周小北。

周小北是因为先天性心脏病被遗弃在福利院门口的,五年里经历了三次手术,总算痊愈了。年初被领养,四个月后,那家的女主人怀孕了,男方以经济压力大为由,又把孩子送了回来。

领了退、退了领,在福利院并不少见。原则上这是不允许的,可那些人既然已经不想要孩子了,硬留着,孩子只怕会比在福利院更难过。

和温漓比起来,周小北更孤僻。他眼睛很大,瞳仁漆黑,脸上没什么表情的时候,总给人一种心事很重的沉郁感。

可说到底,也只是个孩子。这里的孩子大多可怜,尤其是那些残疾的,很可能一辈子都走不出福利院。

工作人员很快把温漓带了过来。

那位夫人亲切地笑着蹲到温漓面前:“阿漓,我们想带你去新家。我们家有宽敞的房子,有保姆,每天都可以给你做很多好吃的。家里还有个比你小一点的妹妹,叫熙然。她总是一个人搭积木、看图画书,特别希望能有个姐姐一起玩。你愿意去认识她吗?”

“你叫阿漓,对吗?”男人也蹲下来,轻轻揉了揉温漓的头发,“我们和院长妈妈认真商量过了。我们想邀请你,加入我们的家,做熙然的姐姐,做我们的女儿。对你,和对熙然,我们会一样疼爱。以后如果你想学什么,或者有什么喜欢做的事,就告诉我们,我们一起去实现,好不好?”

周院长在福利院这些年,见过形形色色的领养人。有热情开朗的外国友人;有把条件摊得明明白白的中产家庭;也有衣着光鲜、出手阔绰的富裕人家。

但这位孟先生和许女士不一样。

谈起家庭、孩子和未来,他们语气恳切,没有半分炫耀,那份自然流露的温和与涵养,显然是经年累月浸润在书香礼教中的结果。尤其是孟先生,言行举止间透着一种被诗书礼乐长久滋养出的温厚儒雅,让人不由自主地愿意相信他们。

——

到孟家的第七天,她就跟着孟博清和许文芳去办了户口簿,从此她有了姓名——孟秦书。

她有了自己单独的、漂亮的房间。浅黄色的公主床,纱幔飘飘,还有好多好多可爱的洋娃娃。

最主要是,她有了家。

孟博清工作很忙,但只要有空,就会把她叫到客厅,陪她聊聊天,说说玩笑话。她永远不会忘记,孟博清曾握住她的手,一笔一画教她写自己名字时,那温柔至极的慈父模样。

在这个家里没什么不好,除了——

孟熙然并不像爸爸妈妈说的那样,真的那么希望有个姐姐。她的到来,反而让熙然很不高兴,大概是怕她抢走父母的爱。

其实不会。孟博清和许文芳都极其宠爱孟熙然,只要她一不高兴,家里连保姆都大气不敢出。偶尔熙然实在过分,孟博清会发火,她便立刻哇哇大哭,甚至掀翻桌上的东西。

每到这时,许文芳就心疼得不行,帮着熙然“打”爸爸,而孟博清一听到女儿哭,也会马上软下声音,一遍遍道歉、哄劝。

那是她二年级时,一个放学的傍晚。她和熙然发生了口角,熙然一气之下,竟跑去外面打开笼子放出了里的罗威纳,大声下令:“小Q!去咬死孟秦书!”

那狗真的冲进屋内,向她扑了过来,将她重重压倒在冰冷的大理石地面上,一口咬了下去。

她痛得尖叫,一声声求救。

踢它、掐它、推它——可毫无用处。她俨然成了这只猛犬口中的可口的食物。

孟熙然意识到闯了祸,和保姆一样吓得愣在原地。

最后还是从楼上冲下来的孟博清,一脚踹开狗,将她从地上抱起来,直奔别墅外的停车场。

在爸爸怀里,所有积压的委屈、疼痛和恐惧一股脑涌了上来。一向不爱哭的她,紧紧搂着他的脖子,哭得泣不成声。

刚到停车场,就遇上了逛街回来的许文芳。见到满身是血的她,以及一路滴落的血迹,许文芳也惊呆了:“怎么——怎么会这样?”

那一刻,她真切地感受到了爸爸妈妈对她的在意。身上的疼好像忽然轻了,连对熙然的怨恨也淡了下去。

可那天夜里,在病房她半梦半醒之间,听见许文芳压低了嗓音的警告:

“孟博清,你搞清楚,熙然才是我们女儿。你回去要是敢动她一下,我和你没完。”

孟博清压着怒意:“熙然今天敢放狗咬小书,将来就敢做更出格的事!”

“一只畜生做的事,能全怪在孩子头上?”许文芳冷冷一笑,“熙然才七岁,她懂什么?肯定是小书先招惹了狗……”

孟博清:“保姆都说了,是熙然让狗去咬的小书。许文芳,你能不能讲讲道理?”

“讲道理?孟博清,我看你是给别人当爹当昏头了。”许文芳走了两步,又停下,“孟秦书不过是我们给女儿准备的一个‘备用零件’。你别忘了,谁才是你亲生的。”

一阵难堪的沉默。

“文芳……你……我问你,如果将来……熙然真的需要那个‘零件’,你打算……强行从小书身上‘拆’下来吗?”

许文芳被问得一怔,语塞片刻:“你什么什么意思?”

“那是违法的……我们都知道。只有自愿才行。”孟博清深深吸了口气,才沉声道,“好好待她。”

原来所有的好,都是有代价的。

那年她才八岁,就已经明白了这个道理。但她亦懂得,知恩要图报——这是她欠他们的。

——

因为高考后填报志愿,孟秦书自作主张地填了宜大的舞蹈专业,这让许文芳和孟博清对她不听话的行为感到既失望又生气。

“不听话”是他们最不能容忍的。这意味着她翅膀硬了,将来可能会一再违逆他们的安排。

录取通知书收到的当晚,孟博清将她叫进书房,朝她招了招手,示意她坐到旁边。

孟博清看着她的眼睛,轻声问道:“小书,你知道爸爸妈妈为什么生气吗?”

她沉默不语。

“你的分数在本市完全可以轻松进入海市大学,金融、会计、管理这些专业都很适合你,可你偏偏选了舞蹈……”孟博清顿了顿,声音依旧温和,“小书,你告诉爸爸,这是为什么?”

“我不喜欢轻松。”她说。

孟博清眼里闪过一丝诧异,像是没听清:“什么?”

她重复了一遍:“我不喜欢轻松。”

那些在他们眼里“适合”的专业,不过是为她日后失去一颗肾所做的准备。

她不喜欢。

“轻松……”

孟博清低声重读了两遍,再看向她时,眼神中起了变化。

没有怒意反而像是看明白了什么。

布着一道道细纹的唇,微微抿了一下,他往后仰,靠到沙发上,兀自点了点头:

“你小时候很多次我从练功房路过,从镜子里看见老师给你压腿,你脸上都是汗水,五官都挤在了一块,整个身体也一直在发抖,可你没有喊一声疼,一声“停”。那时候我就在想……这孩子,她不是不疼,是太要强,不肯在人前示弱。”

他平心静气地继续直视她:“现在爸爸终于明白了。你不是能忍,你是真的……不把那种‘疼’当回事。或者说,对你而言,主动去吃的苦,比被动接受的‘轻松’,要好受得多。”

男人的声量始终不高不低,语气亦是温和宽容。灯光落在他的眉眼间,浮着一层柔和的暖光。

十二年过去了,因为当年那句“好好待她”,这个男人确实从未对她发过脾气。

外面该是起了风,窗子上映出剧烈摇晃的树影,依稀还可听见“呼呼”的风吼声。

每年的七八月都是台风季,雨水多,她脑海里忽然跳出初一那年,她在宿舍里肚子疼的打滚,老师给孟博清打电话,他放下工作,仅用十五分钟就赶来接她送到医院。

小学、初中、高中,她所有表格上,“家长联系人”那一栏,填的都是孟博清的名字和号码。很多时候,她会生出恍惚——孟博清是不是真心把她当作女儿。

和孟博清不一样的是,许文芳因为她不听话的行为,对她产生了极大的不满。

这份不满不再掩饰,清清楚楚地摆在脸上,也明明白白地挂在嘴边。

大三那年夏,她和许文芳同坐一部车。电话响了,是许文芳的姐姐,也就是她的大姨打来的。

说着说着,话题又绕到她身上。许文芳开始对着电话那头抱怨,说她不听话,是养不熟的白眼狼。

每次提到她,许文芳就有特别多的怨气,车厢里也实在逼仄,怨气越来越浓。经过环合商场,许文芳看到了等在路边的大姐,叫司机停下,自儿个下了车,并让司机把她送学校去。

两个小时后,车子驶入宜平市,许文芳一通电话打到司机手机上,让他就地停车,叫她自己走回学校。

虽然已算进了市区,但距离校门还有八九公里。天色渐晚,外面正飘着细雨。司机是许文芳的某个远亲,他应着,一挂断电话就找了处好停车的路边,把她给放了下去。

……

天色越来越黑,雨势也越来越急,漉漉的地面倒映出街道两旁林立的店铺。

地面上积水蜿蜒流淌,霓虹交替闪烁的光影摇曳扭曲的投在上面。

路上不时有汽车从本就不宽的街道上飞驰而过。有辆车碾过水坑,污水瞬间溅起,泼了孟秦书一身。她早已湿身,本就无所谓,继续朝着学校方向走去。

五颜六色的伞群下,有人悄悄投来打量的目光;有人以手掩唇,眼中透着怜悯;亦有人为她驻足,却终究不敢上前。

耳边急促的落雨声噼里啪啦炸响,旁边书店投出来的白光打亮地面,借着这大片刺眼的光,孟秦书止步,眼帘整个掀起,便看见暴雨如箭阵般倾泻而下。

难怪脸颊、脖子、手臂……都有些疼。

可她似乎还听到另一种声音夹在雨声之中,“咚——咚——咚”,来自身后。

她倏然转过身,险些与那迎面而来的高大身影相撞,几乎同一时间,头顶的雨停了,一把大伞笼在她的上方。

她缓缓抬起湿漉漉的眼,视线从下往上:蓝色运动短裤,一条腿笔直站着,另一侧裤管空空荡荡。深色拐杖握在筋脉微凸的手中。再往上,灰色T恤,精瘦腰身,细长脖颈,挂着水珠的下颌。最后定格在他这双狭长温柔的琥珀色的眼眸上。

浅黄色光点分布在瞳仁上,里面没有一丝她熟悉的算计或怜悯,只有令人为之心颤的平静。

书店的光在他身后洇开大片金黄的光,雨珠在他发梢跳跃。这一刻,他像一尊周身沐着金光、却沉默行走于人间的神祇。

“伞拿好。”

他不由分说地将伞塞进她手里,转身便走。

落荒而逃似的,拐杖点地,一声一声,叩进噼里啪啦的雨夜里。

身上那件灰色T恤湿透了,变成了深灰色,紧贴出他略有些单薄的身线,而笼罩在他身上的金色光辉尽数散去后,那背影多少有些仓促的狼狈。

但谁又比谁好呢。

低眸那一瞥,她瞥见地上那张属于宜大的校园卡正在反光。于是她弯下腰拾起,拿在手里打量。

宜平大学

靳子煜

她简单直接地念出他的名字:“靳子煜。”

雨停后的第三天,孟秦书带着那把伞去找靳子煜。

以前她对任何事都漠不关心,原来校园里随便抓个同学来问,都能听到关于他的一长串描述。

——靳子煜,二十二岁,本地人,生医工博士生。年纪轻轻,Nature子刊一作都发了……后面那些拗口的论文标题和专业术语,她就听不懂了。

没想到他们同在一个校区。只是她在舞蹈系,他在生医工,距离不近,得坐两站校园巴士才能到。

孟秦书在生医工学院楼下站台下车。旁边是一大片露天篮球场,隔着铁丝网,她一眼就看见了那个拄拐的瘦长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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