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不省心,哪有这样对未出月子产妇的?”
瞧见那一篓子衣服的廖老太忍不住嘟囔:“你瞧瞧这人家,阿娇都嫁出来了,还让她干娘家的活。她那后娘就会欺负人,阿娇爹杨老蔫也不是什么好东西,我就不信一个屋檐下住着,他不知道徐氏欺负阿娇。”
林城背靠着墙坐在炕沿上,手里捏着两颗未剥皮的花生,没有要吃的意思,用粗粝的指腹摩挲,静静聆听关于阿娇的过往。
“……所以啊,阿娇耽搁到十九岁才成亲,村里像是她这个年岁的早都当娘了,她家隔壁那丫头与她同岁,孩子都会满地跑了。”
说了一通,廖老太越发觉得阿娇可怜,死去的人不能复活,她只能顾眼前人。于是搓了搓手上的灰尘,坐在离林城不远不近的地方。
这几日相处下来,廖老太多少了解林城的性子,客气疏离,不像是归家的儿子,反倒像是客人。因此,廖家老两口同他说话也是客客气气的,比如此刻。
“城哥儿,阿娇比你大上三个月,她啊,命不好,但人绝对是个好人,温柔善良心细,长相也不赖。方才我又提嫁给你的事情,这次她没直接拒绝,可能很快就松口了。”
林城反应淡淡,廖老太拿不准他的心思,便讪笑着说了点旁的。
晚上照例让林城去给阿娇送饭菜,今日是除夕夜,本该让阿娇出来他们一家子吃个团圆饭的,但顾忌到阿娇的情绪,于是由着她在房里自己吃。
现杀的鸡,熬了一锅软烂香喷喷的鸡汤,又在宰杀羊的人家买了一条羊腿,用旺火炒了。其实这两道菜已经够丰盛了,但廖老太留意到林城不大喜欢吃油水大的,所以另有清炒白菘菜和炒花生米。
给阿娇盛了一大碗鸡汤,里面是整个鸡腿和几块带有肥油的肉,爆炒羊肉也添了一小碗,难得今日吃白米饭,盛了满满一碗。
冬日里没什么吃食,家家户户都是吃菜窖里储存的冬菜,几乎日日都吃菘菜,不是稀奇玩意儿,想必阿娇也吃腻了,所以没盛。
三个碗,廖老太得端两趟,但林城手掌宽大,竟然一起端了过去。
阿娇瞧见他端着满满当当的饭菜,一颗心提到嗓子眼,怕好饭菜洒了,更怕烫伤了人,于是下地就要去接应。
可她忘了,方才给恬姐儿换尿布时,小丫头又尿了,将阿娇的袜子裤腿都尿湿,她不得已脱了袜子清洗干净,外裤也脱了,只剩下单薄的里衬,还往上挽起,露出一截细白的小腿。
年轻女人的脚踝很细,大抵因为身材娇小,她的手掌和脚都长的不大,林城甚至怀疑自己一只手就可以将她的脚包裹起来。
端着饭菜的右手手指微微动了动,视线从她的小腿开始一路往下,最后定在泛粉的足尖。
刚一落地,冰凉的触感便让阿娇察觉出不对,可她又不能再回去,于是硬着头皮迎了过来。
“小叔,我来拿就好。”
“嫂嫂身体虚弱,还是我来。”
暖香混着牛乳的奶味儿,构成甜腻的气息。林城向来不喜浓郁味道,却在和阿娇擦身而过时深深吸了口气。
阿娇吓了一跳,以为他是烫了手,忙去炕上取了一个小罐子。
“这是秋日时我自己熬制的烫伤膏,虽比不得外面卖的好,但时下没处买去,小叔暂时一用吧。”
忽略廖老太曾说过的荒谬言论,林城比阿娇还小上几个月,当长姐当惯了,阿娇素来会照顾人,何况对方还是自己亲小叔子,初次见面就给恬姐儿那样重的见面礼,于情于理,她也合该关心。
躺在女人手心里的罐子只是个粗制滥造的竹制容器,看起来不小。但林城接过,却能轻而易举的捏在手心里。
他扬起唇角,眸色晦暗,形状好看的唇微启,吐出一句:“多谢嫂嫂。”
这人身量太高了,阿娇与他一样站在地上,才切实感受他竟如此高大。不过身板比不得廖勇厚实,侧面看起来很是单薄。
小叔拿了膏药竟没立刻离开,垂着眸子的阿娇不知道如何是好。
莫不是,他不会用?
廖老太没与阿娇细说林城的事情,只说他被送去富贵人家,而且瞧着他穿着气度,确实不像普通人,或许,他在家里都有人帮忙照料着?
这般作想,阿娇便抬起头看他,好心提醒道:“将膏药剜出来涂在红肿地方,不消一晚便能好。”
“是么?”
他身量太高,目光扫过来时候沉甸甸的压在身上。
阿娇拿不准他的意思,更做不到一直和他对视,只得错开视线,点了点头。
幸好片刻后他道谢离开。
阿娇重重呼出一口气,歪坐在炕沿上,手心里竟然汗津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