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德烈不情不愿地站起来跟在宋稷的身后,他一边走一边嘟囔着,嘴就没停过,“我们就留在这里不好吗,等菲尼先生和尼尔斯先生来找我们不好吗?他们肯定会找过来的,我们乱跑的话,他们反而找不到我们了……”宋稷没有理会他,而是用心观察着周围的一切。草丛之中的雕像一直都有,每隔两米左右就会有一个,或站或坐,或男或女,表情各异,却无一例外的诡异,它们像一排沉默的卫兵,守着这条通往地狱的路。
“马格努斯,要不然我们还是别找沃尔夫了吧!”安德烈还在旁边喋喋不休,“他对你的态度那么差劲,他还骂你,他只想让你死呢,我们找他做什么?他死了正好!少一个人分食物,还少一个拖后腿的……”他的语气里,带着一种毫不掩饰的幸灾乐祸和怨毒。宋稷的脚步猛地停了下来,他转过身居高临下地看着喋喋不休的安德烈,眼神平静得没有一丝波澜。安德烈看到停下脚步的宋稷,他还一脸天真地眨了眨眼睛,红鼻头抖了抖,“马格努斯,为什么不走了?是不是也觉得我说得有道理?我就说嘛,那个沃尔夫就是个祸害,我们……”“你不是不想走吗?”宋稷打断了他的话,语气很平淡,听不出来什么情绪,“那我们停下来休息吧,等菲尼神父过来找我们!”
安德烈愣了一下,随即脸上露出了狂喜的表情,他用力地点了点头,“对啊对啊!我就说嘛!你早就应该听我的!这样累死累活的,还不如等着别人来救我们呢!菲尼先生一定能找到我们的,他那么厉害,他一定可以的!”他一边说一边高高兴兴地找了一块干净点的石板,一屁股坐了下去,还拍了拍身边的空处,示意宋稷也坐。安德烈的话音刚落——“噗嗤——”宋稷手中的匕首已经插进了他的脖子里,从侧面狠狠扎了进去,一直没到刀柄。安德烈的表情僵住,他的眼睛缓缓睁大,似乎不敢相信眼前发生的事情。当匕首抽离后,安德烈脖子上那道深深的伤口还在,可诡异的是没有丝毫的血涌出来,一点都没有,伤口处就像一个黑洞,被撕开了一道口子,边缘的皮肉,是灰白色的,像那些石雕一样。
安德烈缓缓地转过头,他的动作僵硬得像个木偶,他抬起手摸了摸自己脖子上的伤口,指尖触碰到伤口的那一刻,那道深深的、足以致命的伤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开始愈合。皮肤、肌肉、血管,一点一点地重新生长在一起,不过几秒钟的时间,伤口就已经消失不见,连一道疤痕都没有留下。仿佛刚才的一切,都只是幻觉。安德烈并没有因为宋稷对他突如其来的伤害而生气,他甚至脸上还带着笑,那种怪异的、讨好的笑,他拍了拍自己身边的空处,声音软软的,“马格努斯,你过来坐呀,别站着了,多累啊,我们歇一歇,等菲尼先生来找我们,好不好?”他的语气,和平时的安德烈一模一样,甚至连红鼻头、圆脸蛋、怯生生的眼神,都一模一样!
可宋稷却只觉得浑身发冷,像掉进了冰窟里。宋稷抬起手,没有丝毫犹豫,再一次狠狠地将匕首插进了安德烈的头顶,从天灵盖上直直地插了下去,匕首全部没入,只剩下一个柄露在外面。依旧没有鲜血,依旧只有一个巨大的黑洞。安德烈的表情终于有了一丝变化,他的眉头皱了起来,脸上的肉抽搐了几下,变得有些狰狞。可随后,安德烈还是笑了笑,他伸出手抚摸头顶的伤口,手指碰到伤口的瞬间,伤口就以同样的速度愈合、消失,只一瞬,就恢复了原样,连头发都一根不少。
宋稷冷冷地看着他,一字一句地说,“你想把我困在这里,对吗?坦森!”这两个名字说出口的瞬间,空气凝固,风吹树叶的声音停了,整个世界都安静了下来。“安德烈”脸上的笑容一点一点地僵住,然后缓缓地裂开。不是单单是表情上的裂开,是真的皮肤从中间裂开,像一个面具碎掉了一样。他的嘴越咧越大,一直咧到耳根。眼珠在眼眶里疯狂地乱转,像两个失控的陀螺。脸上的肉在不停地扭曲、蠕动、变形,像水面下的倒影,一阵水波荡漾之后,一个全新的面孔,从“安德烈”的皮肤底下浮现了出来!
那是一个英俊的少年,看起来只有十六七岁的样子,眉眼之间,和沃尔夫有几分相似,却比沃尔夫好看太多太多,不是一个级别的好看。少年的皮肤是病态的苍白,似乎常年不见阳光。他的眼睛是浅褐色的,像琥珀一样,可他的眼神里却没有丝毫少年人的青涩和纯真,只有满满的戏谑、傲慢、和一种高高在上的、俯瞰蝼蚁的漠然。少年歪了歪头看着宋稷,嘴角勾起一抹玩味的笑容。少年开口,声音很好听,像泉水叮咚,又像少年人变声期前那种清越的嗓音,他问:“什么时候认出来的?马格努斯·雷加!”
少年念出了这个名字,语气像是在念一个无关紧要的虫子的名字,他的眼睛里只有戏谑,整个人看起来胸有成竹,那种从容不迫的姿态,给宋稷一种强烈的错觉,仿佛自己是对方的掌中玩物,从一开始,就在对方的掌控之中,从来没有逃脱过!“安德烈不会这样说话,”宋稷冷冷地回答,那把匕首在他的手掌心紧紧地握着。少年嗤笑一声,露出一个讥讽的笑容,他上下打量着宋稷,眼神里满是不屑,“这就是所谓的审判长候选人?”他摇了摇头,“啧啧”两声,“不及我当年的十分之一!”
宋稷的语气依旧平淡,“确实比不上你,大名鼎鼎的坦森,耀眼的太阳,百年不遇的天才,连主都要为你降下圣光的孩子!”他的话不咸不淡,听不出是夸奖还是讽刺。可坦森脸上的笑容却骤然收敛了起来,他的表情出现了一丝狠厉,眼神里闪过一道厉芒,像被戳中了痛处,“你在嘲讽我吗?”他的声音冷了下来,“你不过是那个所谓的主的走狗罢了!一只摇尾乞怜的狗!也配和我相提并论?”
坦森往前走了一步,压迫感扑面而来,“而我!”坦森抬起手展开五指,他的掌心升腾起一缕绿色的火焰,来自地狱的火焰!火焰在他的掌心跳动着,映照得他的脸忽明忽暗,“我是真正的神!可以主宰一切生命的神!主做不到的事情,我能做到!主救不了的人,我能救!主给不了的力量,我能给!”他的声音越来越大,越来越疯狂,绿色的火焰,也越燃越旺,几乎要将他整个人都包裹进去。
宋稷抬眼看向他,眼神平静,没有畏惧,也没有崇拜,他只是问了一个问题,一个他真正想知道答案的问题,“你见过尼尔斯神父吗?”少年明显一怔,绿色的火焰都晃了一下,他似乎没想到宋稷会问出这个问题。但他很快就反应了过来,脸上重新挂上了那副无所谓的、傲慢的表情,他撇了撇嘴,语气轻蔑,“那又怎么样?他不过是一只弱小的蚂蚁,我随时都能踩死他,像踩死一只蚂蚁一样简单!”
坦森说得轻描淡写,仿佛尼尔斯真的只是一只无关紧要的虫子,可他刚才那一瞬间的愣神却骗不了人。宋稷抿住嘴,他在心里快速地盘算着,坦森不想谈尼尔斯,这说明尼尔斯在他心里还是有位置的,这是他的软肋。宋稷想了想,继续开口,“他本可以不用来的,他完全可以待在阿德尔斯里德小镇,待在他的教堂里,安安稳稳地当他的神父,可他还是来了,因为他觉得你还有救,他觉得……他的坦森,还没有死!”宋稷看着坦森的眼睛,“对了,他还带来了你的弟弟,沃尔夫,他说,他要保护沃尔夫,就像……当年保护你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