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正是我,如假包换,”新余心情很好,说起话来难免俏皮一些,“你们是来找我的吗?”
“是的,”何正林严肃地说,“我来看看你的伤势恢复得怎样了,看看有没有需要我给予帮助的地方!”
“感谢何郎中,眼下我身体并无大碍,但既然你已经过来一趟,那就劳烦你帮我看一看吧!”
“我们该怎么进来你家呢?”
进出传福家,类似于在一个狗洞大的窟窿中钻进钻去,何正林下意识问出这种问题也情有可原,只不过这个问题会让不知情者啼笑皆非罢了。
“从大门啊,总不可能从窗户爬进来吧!”新余好笑地用右手拍了拍窗棂,“你们只管走正门,我给你们开门就是了。”
“那行,我们这就过来。”何正林把医药箱的肩带往靠近脖子上的地方推了推。
“对了,你们先别过来,”新余用手指了指那具活尸,“可以烦请你们帮我把那两支箭矢从活尸身上拔出来吗?”
“举手之劳。”
听着二人的对话,饶是面无表情的黄金月,也是莞而一笑。
这活尸身上总共有两支弓箭,显然是第一箭射歪了,射在脖子上,不是致命伤,第二支箭射进了大脑,即刻结束了活尸的生命。
黄金月轻易地就把脖子上那一支箭拔了出来,何正林半蹲着身子,一只脚踩在活尸胸膛上,才把那只横穿活尸大脑的箭矢给拔出,箭头和箭身上包裹着脓液和脑浆。
门开了,一人拿着一支箭矢,像见面礼一样交给了新余。
“来就来了,这还带什么东西来嘛!”
二人一听这话才松了口气,乐得咯咯笑,原本走进生人家的局促一下子随风飘散了。
新余找来一块湿抹布,擦了擦箭杆上的污血,还嫌不干净,把抹布洗了一遍,在箭头上擦了又擦。
“你这伤势还没好,怎么就下床射箭了?万一扯裂了伤口怎么办?”何正林担忧地看着新余。
“不碍事,我上山打猎也经常肌肉劳损,这儿破皮那儿骨折的。”新余一脸风轻云淡,把受伤当成家常便饭。
说到这,新余大臂一挥,左臂微微一沉,疼得他龇了龇牙,却还是强装没事,“在家躺着也是躺着,不如练练箭法,往后遇上这些东西,也能多几分胜算。”
新余指了指树丛的方向,眼神里带着几分颓丧,“这些玩意儿越来越多了,不早点做准备,迟早要遭殃。”
“我都亲自走这一趟了,好歹让我看看吧!”好像这是一件大喜事,何正林表情难定地窃笑着。
“那敢情好!”新余抬起眼皮偷瞄了二人一眼,这才依依不舍地把手里的弓箭放在桌面上。
借着照样,新余查看了一下新余的伤势,发现尽是一些皮肉伤,似乎真的没什么大问题。
眼前这个猎人有着白面书生一般的儒雅,又时不时透露出一股驻外大使般的机灵和幽默,可外出打猎既伤筋又动骨,肌肉骨骼到底是皮实的,伤口痊愈起来比普通人快一些。
“我看是没什么大碍,以皮外伤为主。”何正林走到新余身边,小心翼翼地掀开他左臂的布条看了看,说道:“伤口还没愈合,我看这药捂了很久了,得赶紧换新药,不然影响伤口愈合。”
“草药我家有的。”新余挠了挠头,很不好意思地说,“我懒,换得不勤快。”
祖上出了好多猎人,这一脉在用药方面造诣颇深,可抵得上半个郎中。
新余家的药物储备要比村中各家各户都丰富,他常年在深山老林中打猎,几乎每一次捕猎时都会擦伤、摔伤,或者被植物锋利的叶片或棘刺给划伤,对草药也是颇有研究。
“可惜,我这药箱子就是个幌子,”何正林的事情略显尴尬,“里边压根儿没什么药物。”
“何郎中,这事你倒也不必跟我客气,我不是不知道目前是个什么情况,正如无米难为巧妇之炊,看病救人,能有这个心意就不错了,草药难寻,当下并不是悬壶济世施展医术的好时候。”
“多谢理解!”何正林讪讪道,这人倒是很客气。
另一间卧房里有响动,听说新余的伤要换药,春晴走了出来,折叠的手肘上挎着个篮子。
春晴从竹篮里拿出草药和干净的布条,新余对何正林与黄金月说:“这草药的配方是祖上流传下来的,止血快,但是上药时得忍着点痛。”
晨雾渐渐散去,照样愈发光明灿烂,照在新余坚毅的脸上,也照在桌面的弓箭上,流光溢彩,泛着一抹奇异的光辉。
伤口包扎好了之后,三人坐在桌子旁,像侃大山一样的方式,轻松愉快地交谈着有关活尸的点点滴滴。
春晴在厨房里头生火做饭,水开了,米一下锅,粮食的香味一下子被激发出来。
过去,不但吃得饱,而且吃得好,总觉得这清汤寡水的稀粥没有味道。
如今,吃了上顿没有下顿,这粥水的清香味简直像寄生虫一般往人鼻腔里钻。
任凭多么清心寡欲的人,一闻到这味道,食欲还是不可避免地被勾引起来了,肚子饿得直打鼓。
“留下吃个早饭吧!”说着正事儿,新余冷不丁地来了这么一句。
何正林与黄金月两个外乡人似乎遭了雷击,一时间都不知道该怎么回话。
“煮了你俩的份儿,就是一锅粥见不着多少粒米,”新余心虚地眨了下眼,“招待不周,还请见谅。”
几天时间下来,在禾实村何正林还是蹭了几顿米粥的,虽然一顿饭下去并没有什么饱腹感,但的确有裹腹的作用。
“这是有管饭的了吗?”新余好笑地看着二人。
不知是粥香味,还有一股很明显的肉香味,就是不知道取自于什么动物的肉。
“那我们就不客气了!”何正林早就练就了一副厚脸皮。
黄金月微微一笑,也算是答应下来。
一共六人上了饭桌,好大一锅粥摆在桌子正中央。这米稀了稀了点儿,可也比村长家的要强。各家对比之下,这一锅粥算是很稠了。
尤其令人意外的是,这桌面上还有一碟肉干,不是野鸡肉就是野鸭肉,切成块放在水面上蒸熟了,风干肉太干巴,淋了一圈花生油在上面。
看来,有打猎的本事,在任何一个时代都可以活得很好,想必新余一家人在乱世中,能比其他人家过上更好的生活。
可以说,有米有肉的,这一顿吃得宾主尽欢。
和新余一家人道别,两个人突然间不知该往哪儿去,就在村道上缓缓地前行。
“总不可能是没有吃饱吧?”何正林见黄金月一脸心事,“丫头,你有话说?”
“正林哥,你不打算离开和平乡了吗?”黄金月纳闷地问道:“数天前,你就要走了,是那两个汉子把你掳来这个山村。”
“这事随缘吧,目前我没有什么想法,也不敢有什么想法?”
“是他们不肯放你走吗?”
“很难说,是他们不让我走,还是我没选择离开这儿。”
“如果你想走的话,我可以陪着你,毕竟我也无处可去。”黄金月目视前方,把拳头贴着裤头攥紧。
想要在外面的世界存活下去难度也不低,谁也不知道人类与活尸相比,谁才能笑到最后。
“有时候静待花开很美,但有时候看着一朵鲜花枯萎也别有意味儿。”何正林很悲观地扔出来这么一句高深莫测的话儿。
黄金月不能理解这番话是什么意思,却明白这事应该点到为此,不该继续往下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