抬脚准备离开时,突然想到,那段前世清晰的记忆。为什么她会这么印象深刻?因为许朝年因打球小腿骨折了,那周正好轮到她值日。
平时看人缘好,身边总围着一群人跟他称兄道弟的,关键时刻却抛弃、不等他。
这还真是林有蓝冤枉他了,那时正好年纪里有个友谊赛,有蓝不关心,也就不知道。也就没人能把注意力放到许朝年。
那段时间,有蓝着急回家,又不好催促他。站在班级门口看着那个正在慢慢悠悠、整理书包地许朝年,甚至带着几分惬意。
而他明显不急。
,”许朝年?你收拾好了吗?”她站在他桌旁,犹豫了一下,还是说,目光又瞟了眼墙上挂着地时钟,又迅速落回他身上。
许朝年先是疑惑,随即看清她眼里地焦急,手一摆,笑道:“你还在啊,你要是着急就先走。”
学生时代地她,对父母、老师言听计从,换句话来说,就是轴。别的人听到这话也许就溜之大吉,但她还是想站完最后一班岗。
更何况,他受伤了,也不是故意耽误的。
“没关系,你慢慢来,我不急。”有蓝还是摇了摇头,挤出一句善解人意的话。
闻言,许朝年觉得稀奇,饶有兴致地转过头,上下打量了她一番,好像在看什么有趣的东西:“真不急?那我就好好收拾。”
明明前一秒还急得不得了,现在却非要说违心地话。
接下来的十几分钟,为了证实自己地话。许朝年像是故意逗她似的,动作不紧不慢地抽出抽屉里一摞又一摞地试卷,时不时还要举起某本练习册,扬着眉她:“李同学,这本要带吗?”
“不用。”她说。
“哪这本呢?” 他又举起一本,嘴角的笑意更深了。
“要的。”
一问一答间,时钟上的的分针又悄无声息地走了两大格。
直到许朝年自己挎着厚重的书包,左手扶着扶梯,右手拄着拐,两人走到楼梯口时。
林有蓝才松了口气。
育才中学有个传统,年级越小,教室所在地楼层越高。美名其曰“锻炼身体、强健体魄”。
恰好当时高一时,他们班分在了四楼。
有蓝心里着急,没管他,转身就往楼下先走了。许朝年这一次没有难为她。可走了两层,想到他滑稽又危险地单脚拄拐下楼方式,怕他二次受伤,任命地又往上爬。
许朝年一节台阶、一节台阶往下蹦,好不容易走了1层,一双白色帆布鞋映入眼帘,少女逆着灯光站在楼梯上,好看的眉眼笼罩在淡淡的阴影里,皮肤透出淡淡粉色,似是不满他的速度,抿着唇,让人心生怜惜和好感。
抬眼的瞬间。
许朝年挑了个眉,吊儿郎当地倚在楼梯扶手上,“怎么回来了?你不是着急回去吗?”
自己已经耽误地时间太久了,想起她是坐公安上下学,下一班公交不知道要等多久。
“怕你摔死,连个收尸的人都没有。”林有蓝因为耽误时间,难免有些幽怨,没好气地说。
最后的最后,有蓝也没帮什么忙,只是帮他拿着那个书包,他则继续一节一节地往下蹦,动作笨拙却稳健。
有蓝跟在旁边。
有蓝从没见过这样的人。
腿都骨折了,是件很狼狈的事儿,更何况要单脚下楼,每蹦一下,都要停顿片刻,调整平衡。但偏偏丝毫不影响他,在他身上,依旧是那么意气风发,不羁。
好像他生来就该是这样的感觉,不仅不惹人生厌,反而让人忍不住多看几眼。
神奇地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