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公公心头一凛,忙点头应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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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色渐明,朱雀街上家家启板挂幌,又是新的一日开始。
街尾的千金药堂门前早早排起长队,因为掌柜的医术高明,远近闻名,所以每日慕名求医之人络绎不绝。
冬日天寒,瑟瑟北风吹得人手脚冰麻,众人早就等得不耐烦了,偏偏此时还有人不顾众怒,往人群里推挤。
“嗳,你谁啊?”众人喝道。
来人也不理会,推搡着冲到队伍最前面,猛拍药堂的大门,“开门!快开门!”
这人看起来六十岁左右,面带烧疤,衣着寒碜。
众人猜测他可能家中有人急病,本不欲与他一般见识,奈何这老儿拍不开门,又跑到人群中急赤白脸地高声骂人。
一壮汉看不过眼,撸起袖子,要教训他。
“啊啊啊……”
老儿瞥见壮汉一脸凶相,突然惊吓地抱头蹲地,浑身抖如筛糠,“别杀我!别杀我!”
壮汉看他疯疯癫癫,遂收了拳头,“你胡说什么呢?”
老头一时喃喃自语,一时瑟缩着身子,将食指竖在嘴边。
“嘘……”
他压低声音,小心翼翼道:“我偷偷地告诉你,隔壁王婶儿把他家狗娃儿藏起来,因为狗娃儿……
他顿了一下,“他起糠疹了。”
壮汉摸不着头脑,下意识道:“起糠疹又咋了?”
老头惊恐地睁大眼睛,“糠疹会死人的,过不了多久,耳朵会流血,皮肤会烂成一块块,生出密密麻麻的蛆虫。”
“这老儿是不是疯了?”
“别管他,一大清早说些瘆人的疯话。”
“真晦气!”
众人将他围成一个圈,七嘴八舌地议论起来。
老头神情愈加狂躁,双目赤红,不停地朝半空挥舞手臂,“让我出去!我要离开这里,这里有瘟疫,会死人!会死人!”
“瘟疫”二字让众人倏地变了脸色。
“什么瘟疫?”
“你说清楚,京城哪里有疫病?”
“不是京城,是云门镇!”老头目光呆滞,接着继续疯言疯语起来。
“尸体累得好高,好高,像一座小山一样。狗娃儿染病了要杀,可是我家丫丫没病啊,为什么要杀她?”老头用拳头使劲着脑袋,好似怎么想也想不明白。
众人竖耳听着,渐渐品出些不对劲来。
这老儿说的,莫不是当年的云门镇瘟疫?
据传闻,云门镇被叛军火烧全屠,除了后来昭告天下的幸存者,无一人生还。
此时,千金药堂的门打开,掌柜出来,连忙作揖解释。
这人是药堂近来收治的病人,患了失魂之症。不发病时安静少语,可是一旦发起病来,就会狂性大作。昨日药童一个不留神没看住,他就从后院跑了出来。
人群中有人发问,“他是不是当年云门镇屠案的幸存之人?”
掌柜神色微穆,也不答话,打揖作礼地领着老头回去。
当年嘉以之乱,盛氏叛军的败亡就始于云门镇被屠。当年有四个幸存之人死里逃生,将叛军屠杀全镇的事公之于众,引得天下震动,戮力讨盛。
若正经论起来,这几人也算是义士。
叛乱平息后,按理说这几人该受朝廷封赏,可是却隐姓埋名,不见了踪影。
这老儿虽疯言疯语,却有问必答。众人问他后面发生的事,他就说自己一直被人追杀,为活命躲在偏僻的乡下,改名换姓。
大家闻言,俱皆不解。
这么多年过去,难道还有盛齐月的残余势力,肆机报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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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夜,唐橘六人重聚。
灯烛影下,众人皆面色凝重,相顾无言。
苏叶冲了壶热茶,清了清嗓子,“奔波一天了,大家先喝口热茶,暖暖身子。”
唐橘心焦气躁,推开杯盏,朝着韩少初问道:“祁冬阳那里,可有进展?”
韩少初长长地叹了口气,“鸿胪寺上下都说他虽然脾气暴躁,为人不善,但是行事谨慎,一贯明哲保身,绝非以身犯险之人。”
言外之意,祁冬阳不是那种会为了些末利益,便能谋害异国公主之人。
唐橘揉了揉拧紧的眉心,“我去那三个禁卫家中,发现了一些线索,他们都曾经是南衙监门卫中郎将严风手下的精锐。其中有一个,无父无母,无妻无子,手背靠近虎口处有刀伤。”
“刀伤?”霍思修奇道。
见霍思修不解,唐橘站在他身后,做了一个捂住他口鼻的假动作。
霍思修恍然大悟,“知宜当时反抗,极有可能在他手背上留下抓痕。他遮盖不掉,便以刀伤掩盖。”
唐橘恨恨道:“他说是前日在演武场训练时,被同僚砍伤的。怎么可能会有这么巧!袭击知宜的,定是此人无疑。”
“既然查到是他,案子不就有眉目了?”
“我将他抓回大理寺,任凭打得皮开肉绽,却连一个字也不吐露。昨夜趁着狱卒不注意,撞墙自尽了。”
闻言,所有人静默下来。
这个案子背后错综复杂,牵涉甚广,单凭他们几个的力量,根本破不了案;更何况,距离行刑之期,只剩三日。
此时,景随突然望向苏叶,缓缓开口,“太子要你召集我们,究竟是为了什么?”
苏叶环顾众人,正色问道:“为救任知宜,诸位可愿舍命?”
宝珠脆生生道:“自然。”
唐橘接着道:“自然。”
韩少初和霍思修相视一眼,各自点了点头。
景随似是想到什么,蹙眉道:“你要保知宜万无一失……”
苏叶笑了,“能否万无一失,就看在座诸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