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三年秋,雁门关大捷的消息随着驿马传入京城时,整座皇城都沸腾了。
禁军开道,铁甲铿锵。
沈涧之银甲未卸,玄色披风上还沾着边关的尘土,却难掩眉宇间的锐气。
他勒马立于朱雀大街,身后是扛着敌军大旗的亲兵,沿街百姓自发跪了一地,高呼“沈将军”的声浪一层接着一层。
谁能想到,三年前还是个无名小卒的少年,如今竟成了击退十万胡骑的大功臣。
金銮殿上,皇帝龙颜大悦,当场封他为“威远将军”,赐金千两,更将城东那座闲置的亲王府改建成将军府,赏了下去。
一夜之间,“沈涧之”三个字成了京城最烫的名号,连茶馆的说书人都赶制了新话本,把他的战绩编得天花乱坠。
只有苏明哲听到这三个字就头疼。
几日前的宫宴上,皇帝看着阶下的沈涧之,忽而笑道:“沈将军年少有为,如今功成名就,身边却连个知冷知热的人都没有,倒是该考虑婚配了。”
沈涧之垂眸拱手:“臣刚归京,军务未稳,暂未及此事。”
“成家方能立业嘛。”
皇帝捻着胡须,目光扫过列席的朝臣,落在户部尚书苏明哲身上时,随口道,“说起来,苏尚书家的几位小姐,不都到了适婚年纪?听闻苏家女儿个个貌美,知书达理,倒是与将军相配。”
这话本是皇帝随口一提,却像块巨石堵在了苏明哲心口。
散了宴,苏明哲回到苏府之后,眉头就没松开过。
沈涧之?
哼,不过是个骤然发迹的武夫罢了。
虽有战功,却无根基,祖上没出过一个官宦,在京城尚未立稳脚跟。这样的人,怎么配得上他的宝贝女儿?
长女苏清瑶是嫡妻所出,聪明贤惠,才貌双全,在京城中是出了名的闺秀楷模,将来定是要做诰命夫人的!
次女苏清珞虽性子娇纵些,也早有几位勋贵公子上门提亲。
沈涧之就算得了皇帝青眼,终究是寒门出身,让嫡女嫁过去,岂不是平白辱没了苏家?
可皇帝既当众提了,总不能直接驳回去。要只是圣上随口一说也就罢了,但要是日后……
苏明哲不敢再想。
他回去和柳氏想了一晚,忽然想起个被遗忘在京郊庄子上的丫头。
苏云晚。
“也不知道那丫头是死是活,她从小没和我们一起长大,怕是不会轻易听我们的话。”柳氏有些担心。
她的女儿在京城贵女圈里也是数一数二的,断不能让沈涧之这个杂草根的人娶了。
“怕什么?棍棒之下出孝子,要是她不听话,狠狠得打就是了。”苏明哲不以为然。
苏云晚的生母是他当年醉酒后临幸的洗脚婢,生下来就带着股子卑贱气。
五岁那年她还惹了祸,被他丢去庄子自生自灭,算起来如今该有十六了。
这些年他从没过问,想来过得跟个村姑似的,正好拿来应付。
一个没人疼的庶女,嫁给沈砚之不算委屈。再者,她顶着苏家女的名头,既应了皇帝的话,又保全了两个嫡女,再合适不过。
“去账房。”苏明哲放下茶杯,语气冷硬,“取两匹素色绸缎,再让库房找两套旧些的首饰,叫王嬷嬷带着两个丫鬟,去京郊的庄子,把苏云晚给我接回来。”
*
王嬷嬷领命时,心里早已把这趟差事的分量掂量得明明白白。
什么四小姐?在尚书府里,连三等丫鬟都比这庄子上的丫头体面。
老爷突然想起她,定是有什么用得上的地方。
可再有用,也改不了那卑贱的根儿!她娘是洗脚婢,她自小就被丢在这穷乡僻壤,能养到现在没饿死,已是侥幸。
马车在坑洼的土路上颠了两个时辰,到了庄子那处破院外,王嬷嬷连车都没下,只掀了帘角瞥了眼。
院墙是碎砖堆的,门口爬着野藤,院里隐约传来翻动草木的窸窣声。
她皱紧眉头,拿帕子捂了捂鼻子,抬脚就往门上踹去。
“砰”的一声闷响,门板撞在墙上又弹回来。
在院里翻晒草药的苏云晚被这声响惊得手一抖,手里的草药都撒了一地。
“你们是谁?”苏云晚皱眉。
王嬷嬷没答,只上下扫了她一遍:粗布衣裳,头发用根旧木簪挽着,活脱脱一个村姑,哪有半分尚书府小姐的样子?
她懒得废话,扬手对丫鬟道:“就是她,带走。”
两个丫鬟立刻上前,苏云晚往后缩了缩:“你们要干什么?我不认识你们!”
“干什么?”王嬷嬷终于开了口,“尚书府来的人,接你回府。别磨蹭,赶紧走。”
“回府?”苏云晚愣住了,随即摇了摇头,“我不回去。这里才是我的家。”
她穿来这具身体已经三年了。
原主是尚书府庶女,生母是府里最低贱的洗脚婢,生下她没两年就病逝了。
五岁那年,府里宴请靖王妃,王妃偶然想休憩片刻,结果醒来的时候头面上的东珠竟然丢了一颗!
不知是谁嚼舌根,说看到原主进过王妃的屋内。
那时的沈尚书,连查都没查,只觉得一个卑贱婢女生的女儿,竟敢做出这等丢人的事,当场就怒斥“上不了台面的东西”。
当天就叫人把还发着烧的原主扔进了这京郊庄子,美其名曰“静思己过”,实则就是任其自生自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