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深宅大院的闺秀,突然变成了其他人眼里的“土包子”,尤其是当她发现北平大户人家和自己同龄的姑娘大多都是上外面的学堂,甚至连自己父亲那些“草莽”兄弟的孩子也是在外读书,她是真自卑了。
林茵茵这辈子第一回做出忤逆祖母的事,便是偷偷给自己放了脚,但那仍旧是一双畸形丑陋的脚,可她总觉得自己似乎跟北平那些姑娘靠近了一步。
第一次见常二少爷,她就知道他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可她就是忍不住被吸引。
哪怕父亲说他不是什么良人,可她想自己似乎也不是什么好小姐,既做不到祖母说的“恭顺贤良”,也做不到那些新派女性的“独立自我”。
常家二少爷是个礼貌的人,他不会像老家那些男人一样觉得女人不该出门交际,同时他还支持女性读书,这其实比她期待的丈夫模样已经好很多。
哪怕她能看出来常二少爷并没多喜欢自己,可那又怎么样呢,就算换一个人就一定是她的良人了吗?
她只想找一个自己不讨厌的人,逃离祖母那些压在她身上的规矩,听说常家是新派家庭没那么多规矩,她觉得这是一个她想要的婚事。
成婚前与成婚后丈夫对自己那些刻意的迎合,林茵茵不是没有感觉,但她可以装作不知道。
那次回门家宴,看到自己十岁小妹也裹脚时,丈夫那种欲言又止的神色,林茵茵其实是有些自卑与难受的。
可丈夫第二天就找了父亲,陈述了裹脚不止是封建糟粕问题,同时还是残害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很是激动得请父亲给妹妹放足。
那一天她心里真的很欢喜,因为丈夫做了她一直想做却不敢做的事。
父亲对女儿的教养问题从来都是对祖母言听计从,或许他是出于补偿不能时常给母亲尽孝的心理,可那天以后破天荒的听了女婿的话给小女儿放了足。
成婚前林茵茵知道这桩婚事不会太圆满,可她依旧点头的很大一部分原因便是知道了自己常家的女儿从小都不裹脚。
甚至她还听说常家的女儿都可以出去读洋学堂,那一瞬间她是真的对这桩婚事上心了。
哪怕她的丈夫不爱她,可一想到如果她以后有了女儿不但不用裹脚,还都可以去外地读大学,想到这些“自由”,她就一点都不觉得委。
当然常家的“新派”有很多水分,比如妻妾成群,比如儿女婚事也是父母之命。
但在林茵茵的世界观里,这些似乎就像吃饭喝水一样平常,她认识的人里几乎全都这样,所以她没觉得这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
最起码自己婆婆对待公公的小老婆们都挺客气,丈夫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做事都是很体面的人,这在她看来就是很好的家庭了。
这已经比她预想的要好很多,童年记忆里母亲晨昏定省的身影给了她很深的影响,家里姨娘只要祖母到北平还不许上桌吃饭的规矩也依旧在林家摆着。
当然,那时候她还没认识常家的六小姐,不然可能会更加坚信自己公公是个“开明人士”。
毕竟在她的认知里,女人还没有在出嫁前就可以做事业的呢。
“二嫂嫂喜欢这些衣服?”原本书瑜以为林家那样的人家教出来的姑娘可能不太能接受自己设计的衣服,可她没想到自己送的衣服林茵茵这半个月一直在换着穿。
“嗯,丽人服饰在整个北平都很有名气,原本我还不知道是妹妹的生意,看到这些衣服才知晓别人说的才女是什么样。”
林茵茵在成婚前就好奇这位六小姐到底是什么样的神仙人物。
婚礼那日见到后觉“常书瑜”大概就应该是这样的女子。
从容、鲜活而又充满自信,能在如今的世道里走出家门做出一番事业的女子,应该就是如此的吧。
“二嫂嫂别高抬我,这北平城可最不缺的就是才女,我这点画图样子的本事又算什么,衣服您喜欢的话,回头让人再送一些来。”
对于这个原著里推动常家覆灭的“关键人物”,书瑜一开始感官是复杂,一方面觉得她真的倒霉,一方面又害怕她真的嫁到常家推动剧情。
可真看到本人,心里最多的还是担心这姑娘别真是个恋爱脑,她家二少爷可实在是配不上什么真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