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的午后,空调外机嗡鸣。韩奕麟陷在沙发里,拇指机械地刷着微博。热搜榜上,明星八卦和综艺话题像彩色泡泡一样漂浮,直到一个黑体加粗的标题撞进视线——《“妒忌”的审判!“裁谕”是正义的执行者!》。
他点了进去。
————
韩旭晨推开那扇门时,浓烈的腐臭几乎化为实体,撞得他踉跄后退一步。身后的年轻警员直接弯腰干呕起来。
“口罩。”韩旭晨伸出手,声音平静得可怕。他戴好口罩和手套,第一个走进那间地下室。
手电筒的光束切开黑暗,照出一具已经呈现巨人观的尸体。尸体的姿势很怪异,蜷缩在地下室中央,像胎儿在母体中的姿态。韩旭晨的目光缓缓移动——眼睛的位置是两个深陷的黑洞,鼻子被削平,耳朵只剩下残缺的肉芽,嘴唇被粗糙地缝合。
七窍,去其四。
他移开视线,光束落在门背面。那里用某种暗红色的液体——写着一个英文单词:Jealousy。
单词旁边,一张A4纸被四枚生锈的铁钉钉在木门上。纸张边缘卷曲,沾着可疑的污渍。韩旭晨小心翼翼地取下它,手电光下,打印体的文字清晰得冷酷:
“受审者:邢浩,28岁,宜江市博辉县人士,道貌岸然之徒。
罪名:妒忌 (Jealousy)。
审判缘由:女友与邻居夫人交好。某日女友于邻居家做客,由邻居送出,受审者未厘清事实即与女友激烈争吵。女友愤而提出分手,受审者趁其收拾行李时以擀面杖击晕,囚禁于自家地下室,并伪造失踪讯息。女友在被囚禁期间,被其凌辱、施暴,将过程拍摄并发布至暗网。女友不堪囚禁之苦,于被囚期间自尽。
在尝到暗网甜头后,将其女友算在内,此后六年,受审者以不同手法先后共掳走六名女性,囚禁于同一地下室,实施性侵、洗脑及人身控制。其中三名受害人为其生育子女:一子、一双胞胎女儿、一龙凤胎。最小受害者在被拐当年仅16岁。
经查证,上述罪行属实,证据已另行提交警方。
鉴于受审者所犯之罪极恶,且毫无悔意,本庭依“七宗罪”审判原则,判处:剥夺目、耳、鼻、口四感及其□□官,永久监禁于其罪孽滋生之地。
——审判官:裁谕”
纸张最下方,附着一张暗网评论的截图,用户名是一串乱码,发言却冰冷清晰:
“女人不就是母猪吗?我家地下室可多着了,有兴趣来看看吗?”
“韩队……”身后的小警员声音有些发颤,“这……这是真的吗?那些女孩……”
“搜。”韩旭晨的声音嘶哑,“把整个房子翻过来。地下室,阁楼,每一寸。”
搜索持续了十四个小时。当技术队撬开地下室角落一个隐蔽的地板暗门时,下面的景象让在场所有经历过风浪的老刑警都陷入了长久的沉默。
那是一个更小的隔间,不足五平米。墙上贴着幼稚的卡通贴纸——有些已经褪色剥落。地面铺着脏污的毯子,角落堆着几个破烂的毛绒玩具。空气里残留着廉价洗衣粉和排泄物混合的气味。
墙壁上有划痕。密密麻麻,一道覆盖着另一道。有些是日历,有些是歪歪扭扭的“妈妈”,有些只是无意义的线条。在最靠里的墙角,有人用指甲或什么尖锐物,一遍遍刻着同一句话,深得几乎要凿穿水泥:
“我想看看太阳”
勘查组长走到韩旭晨身边,面色凝重:“现场发现了骸骨,埋在后院土层下。初步勘验为女性遗骸,且不止一具。”
他稍作停顿,声音低沉下去:“还在二楼卧室找到了三个孩子——最大的约五岁,最小的不足两岁。都有严重营养不良的症状,但生命体征尚存。”
“这里还有一个暗门!快来帮忙!”
“有人!还有人活着!”
韩旭晨听着这些闭上眼。他想起A4纸上那句冰冷的话:“证据已另行提交警方”。此刻他身旁的、脚下埋着的,就是那些“证据”。
邢浩死了。死在他囚禁、折磨、摧毁了至少九个女人的地下室里,被一个自称“裁谕”的陌生人,用同样残忍的方式“审判”。
而那个陌生人,此刻正躲在网络的某个角落,看着这一切。
————
许明卿靠在地铁冰凉的座椅上,盯着对面玻璃窗中自己模糊的倒影。旁边,林星岚正戴着耳机专注地玩着音游,指尖在屏幕上敲击出轻微的哒哒声。另一侧,刘润庶盯着地铁线路图发呆,仿佛在研究什么深奥的课题。
“嘿,我说,”许明卿忽然开口,打破了车厢里单调的轨道摩擦声,“你们觉得咱把伏沢线,一路坐到休班如何?”
刘润庶呆滞回复:“随你。”
“有点儿意思!”林星岚摘下蓝牙耳机,眼睛在车厢灯光下闪着兴奋的光,“这可是市里唯一一条在凌晨一点还有班次的地铁线,假设真的坐完伏沢线全程且一直坐到休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