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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北极星,带我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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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除法,因为我不爱吃无花果。”

“那小猫……这个我知道,小招啊。”

有人提到她。

招月抬了视线,找不到声音的来源。

“哦!小招确实像猫啊,感觉挺可爱的。”

“而且小招和小猫念起来很顺口嘛,哈哈。”

女同事们嬉笑着,按照胜利条件给人名和标签配对。

场景似曾相识。

不久前,招月也身穿礼服,走进完全不属于自己的场合。

……不久吗?

好像已经很久了。

内心的塌陷模糊了时间和距离。

她捧起笑脸,从游戏中抽身,越过漫长连廊误入另一栋建筑。

那里空旷、聒噪,头顶闪耀着七彩的灯球,烤热人们的脸。

——“我要找到你,喊出你的名字,打开幸福的盒子。”

为了取悦武总,一位负责技术的男同事正声嘶力竭,唱着她那个年代的歌。

门口,招月被身后涌起的人群推了进去。屋里一众领导,林缓举着酒杯,向年长他十几岁的武岚劝酒。

寥寥几个同事胆子大,敢坐在两侧的沙发,剩下的人聚成两小堆,负责拍手、敲铃鼓、跟着节奏随意晃悠。

“招——月——”

KTV屏幕另一侧,小秘书做着口型,摇了摇手里的沙锤。

“要不要过来?”

招月读出唇语,手势比划两撮人的距离,皱着眉摆了摆手。

太突兀了,我站这里就好。

“谢谢!”

男同事在破音中结束了演唱,毕恭毕敬将话筒递给林缓。

“没想到我们国内的同事简直卧虎藏龙。”

林缓带头鼓掌,尖锐的眼睛拗成狭长的笑。

掌声雷动。

但大家都听出来,那里面少不了讥讽的意思。

“后面还有人么,要是没有的话,我来点一首,这个……”

他拿着麦克风,在点歌机器上滑来滑去,假意和身边几位总裁总监商讨。

“对了,我看见上次开会发言的同学,叫招月的,是吧。”

音响放大了林缓黏稠的嗓音。

对面,小秘书突然变了脸色,用口型问:

“你?”

我?

招月茫然地望过去。

“对。”

林总目中无人般宣判着她的命运。

“招月,小招,你这个姓让我印象深刻,来一首吧。”

同事里有爱起哄的,KTV永远不会冷场。

“来一首!来一首!”

欢呼掀起声浪,按着她的肩膀把她推出去。

与此同时,另一只麦克风辗转无数只手,已经递了过来。

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招月浑身僵硬地向前迈了一小步。

她果然经历过类似的场景。

那一夜,在晚宴上,孟大导演也用这种拿捏小姑娘的眼光,透过人海拎起她。

“……”

黏腻滞重的东西从脚底爬上小腿,一点点裹住全身。

“既然你叫招月,就给你点点月亮的歌,这首会不会唱?”

林缓笑眯眯的,用了商量的语气。

他说得好像她有选择。

然而,下场已经浮现在屏幕上——

《月光爱人》。

耳边传来窸窸窣窣的议论,说林总故意刁难,这首歌出了名的难,要是不开原唱,普通人连调都找不到。

连小秘书也在人群前方做口型:“换、一、首!”

“我……”

今夜,没有人帮忙解围。

但招月侥幸地想,也许唱歌和喝酒不一样。

万一我能唱好呢。

万一……

无数热烈的光线打到身上。

她蹙起眉,右手轻颤着,举起麦克风,看见白色的歌词一个字一个字变蓝。

*

日光陷落。

古思特在高速路上飞驰,男人坐在后座闭目养神,忍受太阳穴不安的跳动。

工作结束了,目的地是家。

林缓带着他的人去山区团建,厉盛没有到场的必要。可这几天,他闭上眼全是那女孩从身边冲出去的画面。

——“对不起……”

他大概知道原因。

向日葵淋了雨,很可能再也开不了花。所以,他不该继续纠缠她。

下班时间,手机被设置成免打扰。他累了,却难以入睡,最后还是拨开了微信。

她依然没有回复。

反倒是郑觅发来那女孩的一段视频。

「厉总」

「我知道小招唱歌厉害,但没想到这么厉害」

他戴上耳机。

旋律流露出来,天后的名曲《月光爱人》。

厉盛不自觉松了唇角。

他知道这首歌不是她主动选的。如果想唱,大可以点一首简单的,估计是林缓或者谁推了她上去。

他也知道她能唱好。早在招月试探他身份时,在电梯间里,随意哼唱几句旋律的时候,他就听出她经过训练的发声位置。

月光爱人,在月亮下寻找真爱。

夜景飞速流转,车子向后退,退回被女孩泼了一身水那天——

他换下湿淋淋的长裤,找去内容部,让张瑞发来部门名单。

“招月”。

办公室内,厉盛低声念着这个特别的名字。

他调出她的简历,26岁,西北人,毕业于北城大学,哲学系外加双学位,已经换过两份工作,后期剪辑和游戏类短视频编辑。

上一段跳槽的原因不明。

不过,更让他感兴趣的是,她在大学时做过北城环球乐园的兼职演员。

为了拿到offer,招月不放过任何经历,哪怕毫不相关的工作。

她也诚实地标注了括号,“试运营期间”。

有了明确的时间节点,寻找影像资料就变得轻而易举。

视频里,她穿着粉色小猪玩偶服,脚踩高跟鞋,在舞台上又唱又跳,迸发出巨大的能量。

厉盛摘下眼镜,被屏幕吸引,想象着她演唱时神采飞扬的神情。

可惜,被玩偶服遮得严严实实。

他不再满足,修长手指轻敲键盘。

她真的什么都往简历上写,连“北城大学十佳歌手冠军”都不落下。

厉盛微微弯了眼尾。

电脑屏幕里躺着集团机密的商业计划。他打开新窗口,搜索“北大十佳歌手”。

一年一年地找,一直找到她大一那年。

十八岁,正是脸庞最青涩,生命力最旺盛的年纪。

当时学校还没有安排专业摄影团队,招月在台上,身影模糊而稚嫩。

她的夺冠曲目和她的名字相得益彰。

《月光爱人》。

看见标题,厉盛蜷了指尖,如果不是事先知道结果,他恐怕要为她十八岁大胆的选曲捏一把汗。

然而,她开始唱歌的时候,一切都变了。

三小时前,他在走廊撞见招月。

如果那一刻厉盛萌生了喜欢的念头,那么,在这首歌里,他彻底爱上她。

——“爱人心,沉入海。”

——“带我去,把它找回来。”

她冲破了胸腔的阻隔,唱出荡气回肠的意境,每处强弱对比都恰到好处。

那是女孩的十八岁。

——如今,七年过去了。

七年是个微妙的节点。

天赋在岁月的洗礼中催熟,可以借着歌词反复出现的“爱”去追问月亮,追问永恒。

她唱得更好了。

但他嘴角的弧度却一寸寸凝固。

招月没把重点放在爱情上。

这一夜,她呐喊的完全是另一句令人心生恐惧的话语。

“劳烦您换条路。”

不安的预感发疯似的膨胀。

厉盛扯下耳机,猛然抬头,念了一串地址,握住手机的指节用力到泛白。

“……快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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