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我还以为你分不清呢。”
“你还未回答我的问题。”烈山烬循着那点模糊的光源,伸手去扫,却不料扫到了一团炙热的火,顿时愣了,被灼热的手掌收回半分,又重新去触碰,又是手指一烫,随即皱眉道摸向江闲春的手腕,攥住,问道,“你手中,怎会有火?”
江闲春见瞒不住了,索性说:“我天生神力,生来就会冒火,是火族的传人,你信不。”
烈山烬沉默了半晌,沉声道:“莫要怪力乱神,究竟是怎么回事,你缘何能掌心冒火?”
江闲春也很想知道为什么,看着掌心那朵火莲,瞳孔被映得微亮,轻声道:“你既不信鬼神,我就是说了你也不信,你就当我是怪人吧,一个会冒火,从异世界来的怪人。”
烈山烬实在匪夷所思,他从未听过人还能凭空冒出火的,继而他问出了一个被他忽略在角落的问题:“你究竟是何人,从何而来,家住何方?”
经过这几天的相处,两人也算熟悉了,对彼此也有一点无形的信任,与没由来的亲密,江闲春有心交他这个朋友,不再避讳自己的来历,反正凤族那帮人,也不是什么大好人,实在没有必要帮他们遮掩什么的:“你听说过凤族吗?”
烈山烬平日里读史书,兵书,听过夷族,羌族,鲜卑族,但从未听过什么凤族:“闻所未闻。”
江闲春:“那栖梧山呢?”
烈山烬一顿:“你是说,传说中凤凰诞生的神山?”
江闲春点头:“嗯,应该是吧,我也不太清楚,凤族人就住在栖梧山上,据说已经避世了几百年,凤族人每个人都会御火术,男人还可以和男人成亲,他们非要我嫁给什么少族长,我又不喜欢他,干嘛要和他成亲,所以就跑出来了。”
原来如此,烈山烬经他这么一提醒,就想起了自己曾读过的琮武王本纪,其中就有对栖梧山的记载。
传说栖梧之山,盛产朱砂,山上多金玉,凤凰栖于神山之上,庇着栖梧地界的子民,佑其常年风调雨顺,资源富饶,琮武王曾亲临神山,想祈求祈求凤凰赐予其长生不老之药,凤凰却拒见琮武王,并预言其大限将至,阳寿已尽,即使吃了长生不老药,也无力回天,让其顺应天命,莫要强求,皇帝大怒,派兵围剿栖梧山,将凤凰的族人赶尽杀绝,一把火将栖梧山烧了十天十夜,凤凰哀鸣之声夜夜震彻周遭地界的百姓,此后同洲连年战事频发,召武帝死后,其后代为平息凤凰的怒火,亲上栖梧山,与百官开垦布满灰烬的荒山,种下九千九百九十九颗梧桐树苗,还栖梧山一片生机,凤凰带着七彩祥云重现,盘绕栖梧山经久不绝,才至战事停歇,此后几百年,同州都未曾发生过征战。
如今看来,江闲春口中所说的凤族,便是当时存活的凤凰后裔,又重新归于神山,避世不出。而历代皇帝似乎对此地也稍有避讳,不再去叨扰传说中的凤凰之魂,以免触动神威招来大祸,任其隐没于世。
“世上当真有凤凰。”烈山烬沉吟,起先他以为史书所记载的凤凰,青龙什么的,是史官和民间百姓在胡编乱造,但依江闲春所说,史书不假,神兽确实曾存于现世,护百姓安居乐业,掌控神州兴亡。
既然世上真有鬼神,那么他的煞星命格,恐怕也是真的了。烈山烬握紧了双拳,他从来厌恶这些鬼神之说,以前无从佐证,认为自己身上的业障就是狗屁,他不再啼哭纯粹是被军营里那些大老爷们吓的,而不是吸收了什么狗屁戾气,至于他为什么会变得嗜血滥杀,全然是因为从小没有爹娘教养,没有感受过来自家人的爱,长歪了,又成天上阵杀敌,见惯了生死,自然养成了这副只懂杀人的冷血性子,所以如今乍一得知自己真是个煞星,便有一股无从发泄的怒火充斥心头,令他又想杀人。
“真凤凰我没见过,但凤族人会御火术是真的,我也觉得很神奇,人居然会变出火来,这已经超出了科学范畴。”江闲春道,二人重新赶路,凭借他掌心那团明亮的火莲再次前行,“你可千万别告诉别人啊,我感觉一旦被外人知道我会这等法术,肯定要被有心之人捉起来去做坏事,小说里都这么写的。”
烈山烬脸色阴沉:“你就不怕我就是那坏人。”
江闲春顿住,旋即看向烈山烬的脸,此人容貌俊美,英气逼人,却毫无正气,不仅脾气喜怒无常,周身亦仿佛充满戾气,一看就是反派般的角色,确实会做出把他利用完再杀之灭口的龌龊事,想起客栈里那被揍得鼻青脸肿的大汉,江闲春十分窝囊道:“你要是坏人,我也没有办法,毕竟我也打不过你,可要是你逼我干坏事,我就是死也不会去干的。我妈从小教育我不能仗势欺人,要做个身正不怕影子歪的好人,所以我也希望你是这样的好人。”
烈山烬眉间阴霾:“我一生杀伐无数,早已不算真正的好人。”
“怎么会,”江闲春晃晃烈山烬的手,眼睛亮而柔润,认真说道,“你保家卫国,为天下黎民百姓抛头颅洒热血,是再好不过的好人。”
柔软的黑布之下,烈山烬的眼睛微张,他深知不可与刚认识几天的江闲春多言,可江闲春与他握着的柔软手心,像火苗一般将他的血液点燃,一直暖到心头,这股安慰,消除了他的警惕,也驱散了方才他那股莫名的戾气,他不自觉的露出脆弱防线,声音低而哑:“......可我打了败仗,令郁津万千将士、百姓家破人亡。”
看着如此强硬铁汉露出消沉自责的一面,江闲春觉得烈山烬也实在不容易,松开他的手,拍拍他的肩膀安慰他:“这不是你的错,你被人下毒陷害了,这是谁也无法预料的事,再说了,你以前已经救过很多人了不是吗,只要你救过人,那你就是好人,你身上的那些刀疤就是证明,难不成就因为你打了一次败仗,从前的功绩就可一并抹除吗,若真是这样,只能说你们的皇帝是个昏君,你还不如篡位自己当皇帝呢。”
手心落空,烈山烬摩挲指尖残留的余温,他看不见江闲春的面容,但能凭借他的温柔、软和的语气,来判断出江闲春此刻定然是一副只关心他,眼里只有他的表情,这份举动击中了烈山烬冷硬的心脏,从来没有人这样安慰他,说他是好人,还时时刻刻,都喜欢牵着他的手,睡觉也喜欢抱着他,吃饭还要帮他剥虾壳,什么好处都没捞着,却还要挣钱养他吃喝,愿意护送他去益州,这显然已经超出了普通兄弟之间的范畴,烈山烬怀疑江闲春不止看上了他身后的金银财宝,还看上了他的人,毕竟他确实是益州城公认的第一美男子,只不过那些少女们都想嫁给第二美男子罢了,烈山烬没有戳破江闲春的心思,只沉声训道:“休得胡言,待我眼疾治好,捉贼见圣,皇上必定会替我平冤昭雪。”
江闲春未曾想到他还是个忠君爱国的,叹了口气:“说得容易,做起来难,古往今来,多少忠君贤臣被戕害,最后也没有被洗平冤屈,落得个死不瞑目的下场,就算皇帝信你,满朝文武百官,满城家破人亡的百姓也不会信你,如果你一辈子也捉不到那陷害你的人,就得背负一辈子的骂名,一辈子东躲西藏。”
烈山烬又何尝不知,只没想到江闲春一个不谙世事的凤族小少爷,竟会对红尘之事如此了解,说出这等有所感悟的话来,顿时有些刮目相看。沉默了一会儿,他才说道:“天不亡我,我就仍有机会为自己洗明冤屈,畏手畏脚,又如何能成大事,哪怕付出性命,我也要将那贼人揪出来,将他凌迟致死,再碎尸万段,扔给你的狗吃。”
可乐:“......”不是很想吃。
江闲春听着凌迟二字,不禁打了个激灵,心说你这也太睚眦必报了,听到把人肉扔给可乐吃,更毛骨悚然,连忙拒绝道:“别,千万别祸害可乐,狗不能吃人肉,吃了会死的,你要报仇别牵扯上我们。”
这分明就是奖励,江闲春却一副避如蛇蝎的样子,烈山烬顿觉有趣,说道:“晚了,你,我,还有你的狗,已经是一条绳上的蚂蚱,有仇同报,有福同享。”
江闲春抓狂:“喂喂喂,吃人肉算什么享福啊,你别这么恐怖好吗?!再说了,我什么时候答应你要帮你报仇了啊??”
烈山烬嘴角勾起一抹意味不明的笑,一把攥住他的手腕,声音平稳有力道:“你天生神力,于我大有用处,从今日开始,你我义结金兰,你帮我报仇,我予你一辈子荣华富贵,如何?”
义结金兰?
那不就是拜把子?
江闲春来到这个世界上,毫无依靠,确实需要多交点朋友互相帮衬帮衬,之前他也确实想和烈山烬拜把子,但现在拜把子的前提是要帮烈山烬报仇,这可令江闲春犹豫了,毕竟他的时间也很紧迫,他还要找回家的办法呢,要是因为帮烈山烬报仇,耽误个十年二十年的,那他还不如重开算了。
可惜烈山烬没有给他时间考虑,直接捉起他的手,一口咬上他的指尖,用力将他的指尖咬破。
十指连心,江闲春疼得大叫,挣扎:“啊啊啊!你干什么!发什么疯!”
烈山烬攥紧他的手,用那溢出鲜血的指尖在自己唇上一抹,又含进口中吸吮两口血,吞咽入腹,末了道:“歃血为盟,从今日起,你我二人便结为义兄弟,有福同享,水火同闯,天地为鉴,歃血为证,若我二人违背此誓,生出异心,天打雷劈,不得好死。”
“卧槽你这人怎么这么极端啊,谁要和你搞什么血誓啊!妈的,痛死我了。”江闲春痛得眼泛泪花,捧着自己被咬破的指尖吹气,吹了还是很疼,便含进嘴里用唾液消毒止痛,完全顾不及刚才自己的手指亦沾满了烈山烬的唾液,若烈山烬亲眼看见了,又要觉得此等举动暧昧,是江闲春喜欢他的表现。
然而烈山烬看不见,不过他也是个没轻没重的,唇上还沾着江闲春鲜红的血呢,伸手朝将江闲春的面门摸索而来,不顾他的挣扎把自己的十指插进他嘴里,张口就是命令:“你也咬我,算是扯平了,日后,你须得听大哥的,我让你做什么你就做什么。”
“我不......”江闲春摇头挣扎,没咬,伸脚踹他,“混蛋,没有你这样强迫人的。”
烈山烬扣着他的下巴,手指触到他的舌头,感受到一片温热,湿软,心中划过一抹诡异的舒适感,片刻后抽出手指,自己咬破了食指,将自己的血也抹在了江闲春的唇瓣上。强硬道:“誓已成,江兄,你若违背誓言,哪怕追到天涯海角,我也要将你绳之以法。”
江闲春气得眼睛越发红了,一抹唇上的朱红血色,愤怒道:“我又没答应,你遵的哪门子法!”
烈山烬淡定道:“我烈山烬的法,江兄,你若助我报得大仇,夺回郁津,我必定感激不尽。”
江闲春抓狂:“怎么又演变成了夺回郁津了!不是只有报仇吗?!”
烈山烬重重拍他的脸蛋,说道:“我与夷贼不共戴天,夷贼残害将士,屠戮百姓,更是天大的仇恨。”
江闲春真服了,未曾想会变成现在这幅模样,正事还没办,先被烈山烬收编捉去干其他事了,他无言道:“可我除了会生火,其他什么都不会,怎么帮你报仇?”
烈山烬:“总有能用得上你的时候。”
江闲春没招了,为了烈山烬那点钱,他现在都要把性命搭进去了,要是报仇的途中,他不小心被敌人打死了,那这一切可不就白费了吗,他还怎么回家。江闲春欲哭无泪,想跑。
说跑就跑,反正他有手有脚,跑回集市里随便找个工作打工算了。
然而没跑出多远,烈山烬一记飞石击来,定住了他的穴位。
“靠!”江闲春震惊哀嚎,“你他妈怎么还会点穴啊!”
烈山烬慢吞吞来到他的身后,将蒙眼的黑布解下来,绑住了江闲春的手腕,另一端又绑在自己手上,语气不悦:“再跑,可就不是点穴这么简单。”
江闲春动弹不得,眼睁睁看着自己被绑起来,心知自己手无缚鸡之力,完全敌不过他,只得认命,反正他完全可以在帮烈山烬报仇的途中,利用烈山烬的势力去寻找回家的办法,找到之后,他趁机回家,烈山烬也拿他没有办法,等着人去楼空去吧。
如此,江闲春就放宽了心,不再想着逃跑,告饶:“好好好,我不跑了,好哥哥,我可以答应帮你报仇,但我有一个条件。”
烈山烬眼皮垂着,问:“什么条件。”
江闲春壮胆道:“我做大哥,你当小弟,怎么样?”
烈山烬撩起眼皮,黑瞳在夜中没有一丝光亮,仿佛一片沉又浓的雾:“你觉得可能?”
江闲春觉得他有点欠揍,真想咬他一口,嘴里却软话说尽:“怎么不可能,我这辈子最大的愿望,就是能招一个有钱又有权的大富豪当小弟,花他的钱满世界的胡吃海喝,我看你就挺合适的。”
烈山烬冷笑:“你这不叫小弟,叫冤大头。”
江闲春虚虚笑了两声,又摆出一副苦脸来:“哎呀你就答应我嘛,我都豁出性命愿意帮你报仇了,你连这点愿望都不能满足我,算什么兄弟!”
烈山烬:“......”
道德绑架虽然无耻,但是有用,江闲春再接再厉:“再说了,现在是我在赚钱养你,我当你大哥,十分站得住脚,要是没有我,你早就死了,你就说对不对吧。”
烈山烬漆黑的眸子,虽然没有聚焦,却有如实质般朝江闲春‘看’来,似无刃的箭一般虚空索敌,江闲春被他看得发毛,僵硬着身躯,生怕他一个暴起,拧断自己的脖子,烈山烬力大无穷,能单手掼起一个两百多斤的壮汉,刚才他亲眼领教过,就在他以为烈山烬要揍他的时候,烈山烬却解了他的穴,松口道:“可以。”
“真的?你真愿意当我小弟?”江闲春不敢相信,连连确认。
烈山烬微微颔首,扯了扯两人手间绑着的黑布条,说:“我从不食言。快赶路,若不然,今晚就睡荒郊野外。”
“好嘞!那走吧!”江闲春应得爽快,两人重新赶路,并窃喜着与他保证,“你放心,只要大哥有一口酒,就一定会分你半口喝,不会抛下你不管的。”
烈山烬听在耳中,只觉得这话暧昧,仿佛预见了江闲春喝了一口酒,又渡给他半口的画面。顿时莫名口干舌燥。
说起来,他还未和男人亲过嘴,也不知道那是什么感觉。江闲春的嘴,是软的,他适才摸过,指尖还碰到了江闲春的舌头。那触感,仍残留在指尖,挥之不去。烈山烬也不是没碰过别人的唇舌,可却没有一个人像江闲春这么的,让人心中销魂,流连忘返。难不曾,是眼盲的原因,导致了他的心也盲了?
郁津正处于水深火热之中,烈山烬深知不可在这时想这些乱七八糟的,可江闲春是什么人,能坐着就不会站着,能躺着就不会坐着,这半个月他的双腿虽然发挥了惊人的毅力,足以与马拉松运动员匹敌,可神经一旦松懈下来,人就自然而然的犯懒,感觉这也疼那也酸,再加上今天只喝了一碗粥一个肉包子,剩下的那两口可以忽略不计,全然不足以支撑大量而持久的运动,江闲春十分疲累,在漆黑的荒郊野路上停下,蹲下惨兮兮的招惹烈山烬道:“不行,我走不动了。”
烈山烬跟着停下,用力扯了扯布条,拧眉道:“你这般,天亮都未必能回去,今夜就地露宿罢了。”
江闲春确实走不动了,收了真火,虚得直喘气道:“不行,我必须要躺床上睡。”
烈山烬觉得他娇气,白日里活蹦乱跳,叽叽哇哇,怎么这时候歇菜了:“那就起来赶路。”
江闲春顺着他的大腿爬起来,靠在他身上,有气无力道:“不要,小弟,你背大哥回去吧,大哥实在走不动了。”
突然的靠近,令江闲春的气息扑面而来,烈山烬又闻到了他身上的皂角味:“......”
今时不同往日,现在烈山烬已经成为了小弟,江闲春自然不可能放过成为大爷享受生活的机会,开启撒娇大法,捉住烈山烬的衣服,扯扯又晃晃他的肩膀,可怜兮兮又卖乖的求他:“哎呀,小弟,烈小弟,你就背我这一回吧,明个我去给你抓鱼,煮鱼粥给你喝。”
一个大男人,这般撒娇,成何体统,况且,他还是个瞎子,江闲春也好意思让他背,烈山烬沉着眉头,未曾想到两人都成了义兄弟,江闲春还这般越界,恨不得捅破窗户纸,趴在他身上一般柔弱无骨的勾引他。他适才与江闲春结义,一是因为江闲春天生火术,于他有大用处,是不可多得的奇人,哪怕不能助他斩杀贼人,到得军营里做个伙头兵,生生火做做饭也是不错的,他有意将江闲春收编,得防止江闲春趁他不注意半路跑了。二是为了斩断江闲春的情丝。
烈山烬倒也不是排斥男人,只是大仇未报,如何能沉溺男色。
可最后,他还是把背篓给了江闲春,把江闲春背了起来。若是江闲春当真喜欢他,到了退无可退,无可救药的地步,那他何不趁此机会,叫江闲春对他死心塌地,日后只为他所用?怎么说,他也不吃亏。
江闲春很轻,双腿环在他腰间,整个人趴在他后背上,像团软软热热,黏黏糊糊的糍糕,声音似江南水乡般清亮吴侬,十分亲近,又温柔小意地告诉他接下来该走哪里,该走多少步,提醒他上坡下坡,前面有坑不能踩,这里有石头要避开,掌中那朵火莲,似黑夜中指引明路的灯笼。
絮絮耳语,渗透烈山烬的颈侧皮肤,弄得他心头丝丝发痒,他一路沉默,就这么背着江闲春,在看不见的黑暗中一步步前进,没有丝毫的迟疑犹豫,这行为看似诡异,又充满说不清道不明的温柔,他从未这么信任过一个人,信任到瞎了眼睛,也不用拄着拐杖一寸寸摸索,每踏出一步,都随时做好了踏入深渊的准备。
若有旁人看见他坚定的步伐,定然不会觉得他是一个瞎子,也不会觉得江闲春是一个奴役瞎子的地主,而是道一声夜侣私逃,好一个缱绻快活。
只因二人,容貌上乘,实在般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