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王喜这个狗腿样子,站在周边看热闹的几个村民,心中暗暗唾弃了王喜好几回,其中两个人小声道:“嘿,怪事,这太阳打西边出来了,王喜这小子竟然狗模狗样地孝顺起来了。”
“你懂个屁,那叫有钱便是爷,有奶便是娘,这一看她们就很有钱,那王英肯定比不上这女子,王喜以后飞上枝头当凤凰了,我在电视里头看了,他这叫富二代,钱想咋花咋花,这还不得把他现在的老娘哄好阿!”
听到这些调侃声,王喜也不在乎,反正这也是事实,要不是这赵音兰非要回来看一趟沈肆,打死他都不愿回到这个穷乡僻壤来,这村里哪有城里的五颜六色酒吧KTV商场游戏厅好玩阿!
“跟你说话呢!说话,到这里几个月,变成哑巴了?”赵音兰喝过水后,宽慰地看了王喜一眼,然后怒气冲冲地盯着沈肆。
“我那日已经把话说得很明白了,我与沈家再无瓜葛了,你也不必来寻我了。”沈肆的声音不冷不淡。
说完,径直走进了屋里,他先进了厨房,拿着自己的杯子,喝了一大杯水,然后又从碗柜里拿了几只玻璃杯,洗干净后,放在一个木托盘里,端了出去。
他保持着基本的礼节,客人远道而来,没有饭菜招待,就算有饭菜,赵音兰也看不上,所以他只是端出了茶水,显出了待客之道。
看到沈肆进去后,那些人也跟着他进了堂屋。堂屋很大,水泥地面,墙上刷着白灰,有些地方已经起了皮,露出下面灰黑色的水泥。一张老式的八仙桌摆在正中间,桌上放着一台十四寸的黑白电视机,用一块花布盖着。
条几上供着一幅遗像,是个中年男人,方脸,浓眉,看起来憨厚而沉默。而在遗像前供着一炷香,香灰落了一截,白色的灰烬堆在香炉里,十分安静。
赵音兰进来的时候,一眼就看到了沈大海的遗像,脚步顿时停住了。
“哼,你倒还是有心。”说完后,赵音兰有些沉默了。
望着沈大海的脸,赵音兰想起了一些往事,当年她因为家族生意,被家里人逼着嫁给了沈大海,等她结婚完,才知道沈大海其实之前结了婚,就因为沈家不同意,逼着他跟那女人离了婚,然后与自己结婚。
结果,婚后,沈大海还经常偷偷去看他前妻,还悄悄把她安置在另外一栋房子里,因为家族生意的联结,赵音兰什么也没有说,假装不知道。
赵音兰年轻时也是出国留学回来的千金小姐,思想前卫,反正秉持着你做初一,我当十五的心态,跟沈大海当个表面夫妻,维持表面的体面而已,所以她也常常出入一些场所,跟男模谈恋爱,结果有一次,她不小心跟沈大海也也睡了,后来就怀孕了。
赵音兰也歇了去外头谈恋爱的心思,想跟沈大海好好过日子。
可她刚生产完,沈大海就忙于生意,经常四处出差,不回家,然后赵音兰的妈妈又刚好去世了,所以她得了严重的产后抑郁。
那几年她跟沈大海的婚姻关系很紧张,一度要闹离婚,而所有沈肆的一切,都是家里的保姆照料的,她很少过问,但是沈肆很听话,从未有过什么越矩行为,在学校里品学兼优,是个听话的好孩子,模样长得也好,对她也很恭敬。
可越是这样,她心里越是烦躁,要不是当初为了生孩子后坐月子,她怎么会来不及见到自己母亲的最后一面,她非常恨沈肆,觉得自己就是一个给沈家传宗接代的工具而已,沈大海也根本不爱她,任由她在黑暗中挣扎溺水,抑郁越来越严重。
到后来,赵音兰甚至跟沈大海开始各住一栋别墅,每一周,沈肆都会过来,主动问候她跟她说话,但是赵音兰望着完美的儿子,心中却泛不起一起疼爱之心,每每都将他拒之于门外,直到后来,沈大海死了,她才觉得自己应该担起一个做母亲的责任,照顾沈肆。
但天不遂人愿,一次意外,她偶然接到一通电话,发现了当年竟然抱错了儿子,沈肆不是她的亲生儿子,她真正的亲生儿子还在乡下受苦。
令她没想到的是,她刚派人去乡下的第二日,她的亲生儿子王喜就主动登门认亲了,跪在门前一口一个妈,喊得十分亲热,母子俩哭得天昏地暗,看到王喜,她心中泛起无限的母爱,尤其是王喜还长了一张特别会说话嘴,很是讨人喜欢。
不像沈肆,总是一本正经地学习读书,问候她也总是翻来覆去那几句话。
再后来,王喜上门后,沈肆自己主动离开了沈家,坐了三天三夜的大巴车,回到了苦竹坝,寻到了王英的家。
赵音兰望着这眼前脏乱差的房子,以及沈肆的样子,心中也不是滋味,越发责怪他,不识好歹。
沈肆端着托盘进来的时候,赵音兰的目光再次落在了他身上。
他的头发有些长了,刘海垂下来,快要遮住眼睛。额头上有一块青紫,像是撞到了什么东西,皮肤下面淤着暗色的血。而他原先那双白净修长画画拿笔的手,如今有好几处细小的伤口,指甲缝里嵌着黑泥,手背上的皮肤因为干粗活而变得粗糙无比。
此时,除开先前的几个村民,地坝又围了一些人过来。
“害,这沈小子才是好小子,别看他是城里人,能吃苦耐劳,一点都不输咱们村里人。”
“对,我看这些有钱人也不是什么好鸟,既然这么有钱,又这么关心沈小子,为啥不把王英和徐呱呱一起接到城里去,找个人看顾,然后沈小子不就能继续读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