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一直沉默的卫哲,终于缓缓开了口。
他并未直接质问孙嬷嬷,而是转向春桃,声音温和却极具条理:“春桃,本官问你,孙管事交予你的那支银簪,可还在?”
春桃闻言,自怀中取出那支被她贴身藏好的银簪,由差役呈了上去。
“此簪,可是你自愿收下的定礼?”卫哲再问。
春桃抬起头,望着这位神情清正的年轻官员,鼓起勇气,将当日的情形如实道来:“回大人,民女……民女当时不知其中内情,见是嬷嬷一片好意,不敢推辞,方才……方才收下。”
卫哲点了点头,目光转向了堂下另一侧,早已被传唤至此、吓得面无人色的张五母子。
“张五,”卫哲的声音陡然转冷,“本官只问你一事,你与春桃,是何亲属?”
那张五本就是个市井无赖,被这公堂的气氛一吓,早已六神无主,支支吾吾半天,也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来。
其母张氏却是个泼辣惯了的,眼见事情不妙,立刻抢着答道:“官爷明鉴!草民与那春桃,非亲非故,八竿子也打不着啊!”
卫哲闻言,嘴角勾起一抹极淡的冷笑。
他不再看他们,而是从案上拿起一份卷宗,递给一旁的录事,朗声道:“宣!”
那录事清了清嗓子,展开卷宗高声念道:“据户籍司存档:孙氏,原名张桂花,其父张保田,其兄张满仓。张氏,其夫张满仓……经查,孙氏与张氏之夫张满仓,乃嫡亲亲姐弟。而春桃之生母,正是张满仓早年逃荒时失散的嫡亲妹妹。依此论,春桃与张五,乃五代之内旁系血亲,论及辈分,更是嫡亲的姑表兄妹。”
这一番宗族脉络,被书记官念得清清楚楚,字字如钉,如同记一记重锤,狠狠砸在孙嬷嬷与张氏王氏的心上。
卫哲待他念完,目光如电,直视着早已瘫软如泥的张氏王氏:“依《大业律·户婚律》第四条第三款:五代以内旁系血亲、三代以内姻亲不得婚配。此条律令,每年由官府张榜公示,传于街巷里巷,你,可知罪?”
“草民知罪!草民知罪!”张氏王氏哪里还敢狡辩,只顾着拼命磕头,转瞬间便将孙嬷嬷如何找上门、如何许诺好处、如何定下这门“亲上加亲”的歹毒计策,竹筒倒豆子一般,全盘托出。
人证、物证、供词俱在,真相已然大白于天下。
京兆府少尹惊堂木一拍,当庭宣判:
“孙氏与张家所议婚约,违背国家人伦,即刻作废!孙氏身为官家管事,知法犯法,强迫胁迫名下女工,品行败坏,律法不容,着杖责二十,革去管事之职,永不录用为官家机构!张氏母子,同为帮凶,念其无知,薄惩笞刑十记,交由里正严加管束,以儆效尤!”
判决一下,孙嬷嬷与张氏王氏哭天抢地,却被差役毫不留情地拖了下去。
一场风波,至此尘埃落定。
卫哲站起身,对着堂上所有官差胥吏,声音清朗地补上了一句:“昭元太子于《大业律》中增补此条,非为繁文缛节,乃为使天下人人,无论贵贱,皆有法可依,有理可申。今日之判,非一人之断,乃国法之威。望诸君,谨记于心。”
言罢,他对着少尹微微颔首,转身离去,深藏功与名。
春桃毫发无伤地回到了浣衣坊。
当她再次踏入院门时,迎接她的,不再是轻视与鄙夷,而是一道道混杂着敬畏、好奇与几分恐惧的复杂目光。
坊里的女工们交头接耳,窃窃私语。她们不知道春桃背后究竟有什么人,只知道这个平日里沉默寡言、任人欺负的孤女,竟真的能让“王法”二字,为她这样一个微不足道的小人物,撑开一片天。
数日后,又是同样的午后,水汽依旧氤氲。
新上任的管事嬷嬷分派活计时,走到春桃身边,语气竟是前所未有的客气。
春桃在同一个位置,搓洗着同样的衣物。
那双手,依旧因长年浸泡而红肿,但当她抬起头,看向窗外时,一缕秋日的暖阳,恰好透过高高的窗棂,洒在她年轻的脸上。
她看着自己那双在水中劳作的手,第一次,感觉到了前所未有的踏实与安稳。
这双手,虽依旧卑微,却已被那看不见、摸不着,却真实存在的律法之光,牢牢地托举住了。
不远处的街口,官府的布告栏上,新颁的判决告示旁,那张印着《大业律》的皇榜,虽经风吹日晒,字迹却依旧清晰,在阳光下,熠熠生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