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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旧匣骨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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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二十四年霜降后三日,金陵城南旧巷的雾浓得化不开,我握着顾盼冰凉的手站在沈家老宅门檐下,铜铃在无风的空气里晃出沙哑的响。怀里揣着的紫檀木匣硌着肋骨,匣子里是六年前父亲留下的半本日记,而匣底藏着的,是能掀翻整个鸿兴社的秘密——也是我不敢让顾盼触碰的,沾着血的过往。

雾是青灰色的,像浸了水的棉絮,裹着老巷里的每一寸空气。我指尖的温度透过掌心传到顾盼的手心里,他的指尖还在发颤,却固执地反握住我的手,指腹蹭过我虎口处的薄茧。

“砚辞,要不我们回去吧?”他的声音压得很低,带着点不易察觉的怯意,目光却还是黏在那扇斑驳的朱漆大门上。门楣上的铜铃又响了,“叮铃——叮铃——”,不是风动,是铃舌自己撞在铃身上,发出的声响像极了人临死前的呜咽。

我侧过头看他,雾汽凝在他的睫毛上,凝成细小的水珠,顺着他眼尾的弧度滑下来,像极了哭。他今天穿了件米白色的针织衫,外面套着我的黑色长风衣,衣摆扫过青石板上的青苔,沾了点湿冷的绿。

“怕了?”我故意逗他,拇指摩挲着他手腕内侧的皮肤,那里的血管跳得很快,像揣了只受惊的兔子。

他立刻梗着脖子反驳,下巴微微扬起,露出一截白皙的脖颈:“谁怕了?我是怕你……怕你触景生情。”

这话倒是说到了我心坎里。这座老宅,是我这辈子的噩梦。

六年前的那个雪夜,我被父亲塞进衣柜的夹层里,听着外面的枪声、惨叫声,还有瓷器碎裂的声响。门缝里渗进来的血是暗红色的,像一条蜿蜒的蛇,爬过我的鞋尖。我攥着父亲塞给我的紫檀木匣,躲在黑暗里,不敢出声,直到天亮,直到巡捕房的人撞开大门,我才看见满地的血,和倒在血泊里的,我的家人。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踏足过这座老宅。

直到三天前,李正霖送来一把钥匙,说清理警局旧物时翻出来的,上面刻着沈家的徽记。他还说,最近老巷里的住户总说,沈家老宅的铜铃夜里会响,有人看见穿白旗袍的女人在院子里晃。

我知道,是鸿兴社的人。他们知道我回来了,知道我手里有那半本日记,所以他们在逼我,逼我来这里。

我松开顾盼的手,从口袋里掏出那把黄铜钥匙,插进锁孔里。锁芯生锈了,转起来发出“嘎吱嘎吱”的声响,像是有什么东西在门后磨牙。

顾盼立刻贴了上来,半个身子都靠在我身上,呼吸拂过我的脖颈,带着桂花糖的甜香。他早上出门前,在点心铺买了两块桂花糕,塞了一块给我,自己啃了一块,嘴角沾着的糖霜,被我用指尖抹去,舔进了嘴里。

“别怕。”我低声说,反手握住他的手腕,“有我在。”

钥匙终于转到底,“咔哒”一声轻响,门锁开了。

我推开门,一股浓重的霉味混着淡淡的血腥味扑面而来,呛得顾盼捂住了鼻子,往我身后缩了缩。我将他护在怀里,另一只手从风衣内侧摸出勃朗宁手枪,保险栓“咔”地弹开,枪口对准门内的黑暗。

雾跟着我们涌了进去,院子里的野草长得半人高,草叶间积着厚厚的落叶,踩上去发出“沙沙”的声响,像有人在草丛里爬。正屋的窗纸破了几个大洞,风从破洞里灌进去,卷起屋内的灰尘,在雾光里飘成细小的尘埃。

院角的老槐树下,摆着一张石桌,石桌上放着一个青花瓷碗,碗里盛着些发黑的液体,看不清是什么。碗边放着一双筷子,筷子上插着半截人指甲,指甲缝里还嵌着泥。

顾盼的呼吸顿了一下,随即死死攥住我的衣角,指节泛白。

“砚辞……”

“别出声。”我按住他的肩膀,目光扫过院子的每一个角落。

没有风,可房檐下的铜铃又响了,这次离得更近,像是就在我们头顶。

我猛地抬头,手电筒的光束射向房檐。铜铃的挂绳是根粗实的麻绳,绳头系在房梁上,可绳身却断了半截,剩下的部分磨得快要断开,断口处是整齐的切口——是被刀割断的。

有人在上面。

我刚要开口,就听见正屋的门“吱呀”一声,自己开了。

门内的黑暗像是一张巨大的嘴,要将我们吞进去。

顾盼的脸白得像纸,却还是拽着我的衣角,小声说:“进去看看?”

我看着他眼底的倔强,心里软得一塌糊涂。这傻子,明明怕得要死,却还是要跟着我闯龙潭虎穴。

“跟紧我,别乱跑。”我握紧他的手,抬脚往正屋走。

朽坏的木门被我一脚踹开,木屑纷飞中,屋内的景象映入眼帘。

墙壁上糊着的旧报纸泛黄发脆,角落里堆着些落满灰尘的家具,蒙着白布,像一个个立着的人。而在屋子中央的地上,画着一个用朱砂勾勒的圆圈,圆圈里摆着七只黑色的纸鹤,纸鹤的翅膀上,都用红笔写着一个“沈”字。

和六年前一模一样。

我的心脏猛地一缩,指尖的枪差点掉在地上。

顾盼倒吸一口凉气,凑到我身边,手电筒的光束落在纸鹤上:“这……这是六年前的样子?”

我点了点头,喉咙发紧。

六年前,父亲的尸体就躺在这个朱砂圈里,身上盖着白布,旁边摆着七只纸鹤。

“有人在复刻当年的场景。”我蹲下身,指尖捏起一只纸鹤。纸鹤的纸质很新,是刚裁的,墨迹还没干透——是有人故意放在这里的,目的就是引我来。

我正想说话,就听见身后传来“哐当”一声响。

是顾盼的手电筒掉在了地上。

我立刻转身,看见他盯着墙角的方向,眼睛瞪得很大,嘴唇哆嗦着,却说不出话。

我顺着他的目光看去,头皮一阵发麻。

墙角的白布被风吹开了一角,露出下面的东西——是一截惨白的手臂,手指耷拉着,指甲缝里嵌着泥,和石桌上的那半截指甲一模一样。

“别慌。”我将顾盼拽到身后,举枪对准墙角,“出来!”

没有人回应,只有风从破窗里灌进来,卷起地上的纸鹤,纸鹤在空中打着旋,像一只只黑色的蝴蝶。

我慢慢往前走,脚步放得很轻。

走到墙角,我伸手掀开那块白布。

下面是一具男尸,穿着黑色的中山装,胸口插着一把匕首,刀柄上刻着“鸿兴社”三个字。而尸体的手边,还攥着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沈家余孽,血债血偿。”

是赵德安。

江鹤亭的走狗,当年参与沈家灭门案的凶手之一。

我认出他的时候,顾盼突然“啊”地叫了一声,指着尸体的脸。

我顺着他的目光看去,胃里一阵翻江倒海。

赵德安的眼睛睁开着,眼白翻着,直勾勾地盯着我们。而他的嘴角,却咧着一个诡异的笑,像是在嘲讽,又像是在得意。

尸僵。

我立刻反应过来,伸手按住顾盼的肩膀,低声说:“别怕,人已经死了,是尸僵导致的。”

顾盼的身体还在发颤,却还是点了点头,伸手抱住我的腰,脸埋在我的胸口,声音闷闷的:“砚辞,我有点怕。”

我抬手摸了摸他的头发,指尖划过他柔软的发顶,心里的戾气瞬间散了大半。

“没事了。”我低头,在他发顶印了一个吻,“有我在,没人能伤你分毫。”

就在这时,手电筒的光突然灭了。

屋内陷入一片漆黑。

只有窗外的雾光透进来一点,隐约能看见彼此的轮廓。

顾盼的呼吸变得急促,抱我的力气越来越大,几乎要嵌进我的骨头里。

“砚辞……”

“我在。”我收紧手臂,将他牢牢护在怀里,耳朵警惕地听着周围的动静。

有脚步声。

很轻,很缓,一步步靠近我们,像是踩在棉花上。

“谁?”我低喝一声,举枪对准声音传来的方向。

脚步声停了。

紧接着,一个沙哑的声音响起,像是用砂纸磨过的木头:“沈探长,别来无恙啊。”

是江鹤亭。

我心里一沉,握着枪的手紧了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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