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今晚我又犯毛病了。
我房间里有三只兔子玩偶,都是悄悄顺走别人的。
我在家里摆弄回忆的同时,也感觉深深的歉意。
但我脸皮厚啊,有歉意不等于想改正,我不为所动,况且觉得没这样的必要。
我总是训练自己冷酷到底,其实心里却越来越不是这么回事儿。
我想我以后还是会潜入这间主卧的。
我这么想道。
朱宏景的重感冒一周才好,不过好歹是好了啊,我还以为要去医院抢救呢(开个玩笑,因为他不肯吃药)。
好歹到了星期天,没有了工作的干扰,我就有点想见叶修了。我有“那方面”的需求吗?当然我不会承认,只能说我非常想见他,就算牵牵手也好啊。
七月的南方,天干物燥,可能因为秋天要来了,我还是非常高兴的(哎哟我在说什么胡话呢,也许只是要见到叶修非常高兴吧),对,我语无伦次,而且还不知所谓。
我没有高兴多久,就发现白高兴了。
叶修的公寓是个陌生女孩来开门的,而且还穿着浴袍。
“您好!请问这是叶修家吗?”
她吃惊地眨眨眼睛,捂住要掉下来的浴袍,跑到主卧去了。
叶修是肇事者,他却无所谓地打趣我:“哎哟哎哟,请问这是叶修家吗?明知故问啊。”
他穿着白色背心,下面包着一条浴巾。
我想我已经不用继续说话了。
心心念念的男朋友在和别人出轨?这是人能忍的吗?
那个女孩确实比我漂亮很多,大眼睛,双眼皮(也许是做的双眼皮,这年头的事情谁说得清呢),我灰头土脸,一脸文人酸样,我想没有男人会喜欢我吧。
叶修又不是傻子。
我也不是傻子,出轨的男人,不分手留着过年啊?
叶修竟然还冲我一笑:“最近不忙了?”
就这?就这?就这?
亲爱的,你好歹解释一下啊(我很想问候他母亲就算他解释也没有用)!
我把他家的门一关,踢踏踢踏地下楼了。
心脏麻木地在跳动,我想着一些无关紧要的问题:这就结束了?我是算顺其自然的吧?现在回朱宏景家还是上楼?
身边走过一对对学生情侣,手里拿着棉花糖,嗦着,仿佛那是世界上最好吃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