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歌打开银盒,刀外裹着红绸,“玄雨”静静地卧在其中,指尖轻抚过刀脊上那行熟悉的铭文——“玄雨”二字依然如新,紫檀刀柄上缠绕着新的金丝,触手生温。
抽刀出鞘,刀身依旧寒光凛冽,映着窗外的日光,那是在白雀山废太子叛乱那晚遗失的心爱佩刀。
“我……我真不知该如何答谢。”安歌握着失而复得的“玄雨”眼里满是欣喜。
李朝宗轻笑一声,慢条斯理地系好衣带:“我去演武场看看,你们自便。”临出门时,他回头看了眼银盒,“刀鞘里衬换了麂皮,不会磨伤刀刃。”
李朝宗立在演武场的高台上,亲卫匆匆跑来:“嗣王,卢娘子的锦囊……”
“送去灰狼驿。”他眯着眼抬头看了看艳阳,“加急。”
微风拂过,安歌的男装衣摆被轻轻掀起,束起的发髻也松散了几缕,垂在耳边。
博容一直盯着她看,欲言又止。
“你做什么这样看我?”安歌挑眉,“我脸上有东西?”
“阿姐……”博容憋了一会儿,终于忍不住道,“你今日在演武场,怎么直勾勾地盯着嗣王看?”
“我?”安歌一脸茫然,随即恍然,忍不住笑出声,“哦,你说那个啊——”
她策马靠近博容,故意压低声音逗他:“怎么,我都放下了,你还念念不忘?莫非……”她拖长声调,眼里带着促狭,“是吃醋了?”
“什么吃醋!”博容耳根一热,差点从马背上跳起来,“阿姐说的什么浑话!别人不了解我也罢了,你又不是不知道我——”
他猛地住了口,眼底闪过一丝黯淡,显然是想起帛娘了。
安歌见状,立刻收起调笑的心思,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好啦,逗你的。”
博容闷闷地踢了马肚子一脚,越过安歌半个马身,不说话了。
安歌轻叹一声,催马跟上:“你呀,别的不较真,怎么今日较真起来了。去岁咱们带明州表兄去崇乐坊看摔跤,那些摔跤手不也赤膊上阵?怎么,那时候我能看,如今看不得嗣王?”
博容拧着眉头,不情不愿地回头:“那不一样!摔跤手是摔跤手,嗣王是……”
“是什么?”安歌笑眯眯地追问。
“是……”博容噎住,半晌才憋出一句,“是我敬重的人!你要对他放尊重些。”
安歌笑得差点从马上歪下去:“好好好,敬重敬重,我以后见他就低头给他行礼,眼神绝对不带瞟的。”
博容这才得意地一笑。
“不过——”她忽然压低声音,神秘兮兮地凑近,“我觉得嗣王的武艺气魄确实比崇乐坊的摔跤手更胜一筹……”
“阿姐!”
“哈哈哈哈哈——”
六月初三
暮色渐染洛安东市,街肆间行人已渐稀,绸缎庄的掌柜得了羽林卫提前递来的帖子,早已命人清了场,亲自在门前候着。
安歌换了身竹青色圆领袍,腰间蹀躞带收得利落,发髻用一根素银簪固定。
她在店门前背手而立,今日这事本不必她亲自来,但想到李朝宗屡次相助的恩情,总该尽些心力。
远处响起整齐的马蹄声。
李朝宗领着五六名羽林卫转过街角,博容身着典军服制策马紧随其后。
见安歌已在等候,李朝宗抬手止住亲卫,独自下马走来。
暮色里他衣袍沾着初夏的热意,腰间未佩刀,倒显得比平日少了几分肃杀。
“劳卢娘子费心。”他在三步外站定,语气如常。
安歌端正行了一礼:“嗣王为公务繁忙,这些琐事原该有人打点。”她侧身引路,“料子都备好了,您过目便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