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那年,有一件事我一直没有告诉小懒。
不是不想说,是不知道怎么说。有些话在心里放了太久,就变成了石头,沉到最底下,捞不起来了。
那天晚自习,她在做题。数学。她做数学的时候有一个习惯——咬着笔帽,眉头皱得很紧,偶尔在草稿纸上画几笔,然后全部划掉。草稿纸被她画得乱七八糟,像一团缠住的线。
我坐在旁边,假装在做物理。其实我在看她。
她的头发垂下来,遮住半边脸。台灯的光照在她身上,把她的轮廓照得很柔和。她咬着笔帽,嘴唇微微嘟起来,像在跟那道题赌气。我看了她很久,她没有发现。
做不出来。她叹了口气,把笔放下,趴在桌上。额头压在胳膊上,只露出半边脸和一只眼睛。
“明夜。”
“嗯。”
“你说,我是不是真的很笨?”
“不是。”
“那我为什么总是做不出来?”
“方法不对。”
“那你教我。”
我放下笔,把她的卷子拉过来,看那道题。其实不难,只是她绕进去了。函数图像画错了,所以怎么也算不对。我用红笔在草稿纸上画了三条辅助线,把步骤一步一步写出来,每一步旁边都写了为什么这么做。
她凑过来看,头发蹭到我的手臂。我没有躲。她的头发有洗发水的味道,淡淡的,像柠檬。
“哦——”她恍然大悟,“原来是这样。这条线我怎么没看到?”
“因为你太着急了。”
她笑了,眼睛弯弯的。我低下头,继续写我的物理。
那一页草稿纸,我没有扔掉。夹在物理课本里,带回了家。后来物理课本换了好几本,但那页草稿纸一直在。夹在扉页后面,每次翻开都能看见。
高一的时候,我选的是理科。成绩还行,年级前三十。按这个成绩,高考可以上一个不错的理科院校。班主任说我适合学理科,逻辑思维好,物理和数学都是强项。
但高二分班的时候,我选了文科。
班主任找我谈话,问我为什么。我说喜欢历史。他说你的理科成绩比文科好,选理科更有前途。我说我知道。他说那你还选文科?我说嗯。
他没有再问。他看了我一眼,大概觉得我疯了。
其实原因很简单。小懒选了文科。
分班名单贴出来那天,她在公告栏前站了很久。我在人群后面看着她。她找到自己的名字,然后往下看,好像在找什么。看了很久,然后笑了。
后来她告诉我,她在找我。但她没说。她说“还好在一个班”。就这一句,我高兴了好几天。
我们被分到了同一个班。她还是我的同桌。她不知道,这是我唯一争取过的事。我把理科改成了文科,把A班改成了B班,把最后一排改成了倒数第二排靠窗。所有改变,都只是为了继续坐在她旁边。
高二下学期,她喜欢上了陆之然。
陆之然是我的初中同学。长得好看,成绩好,人缘好。是那种所有人都喜欢的男生。篮球打得好,笑起来很阳光,和谁都能聊得来。
小懒开始频繁地提起他。
“明夜,你觉得他喜欢我吗?”
“明夜,我今天在走廊上遇见他了,他对我笑了!”
“明夜,你说我应不应该主动一点?”
每一次,我都说:“挺好的。”“可以试试。”“做你自己就好。”
我的语气很平静,平静到我自己都觉得假。但她说得越多,我就越平静。像一个人站在冰面上,脚下裂开了一道缝,但只要不动,就不会掉下去。我告诉自己,没关系。她开心就好。
她让我帮她写情书。
我答应了。那天晚上,我在房间里坐了很久。台灯开着,纸上一个字都没有。我不知道该写什么。写“你像夏天的风”?那是她的比喻。写“我喜欢你很久了”?那是我的心里话。
最后我写了一封很官方的情书。开头是“你好”,结尾是“此致敬礼”。
写完之后她看了一眼,说:“你写得也太官方了,一点都不浪漫。”
她说得对。因为我写的不是情书。是我写不出来。有些话,对着她说和写在纸上,是不一样的。
她自己写了一版。给我看的时候,脸红了。
“怎么样?”
“挺好的。”
“你就不能说点别的?”
“很好。”
她白了我一眼,把情书收回去。
其实我想说,你写的每一个字,我都想收起来。但我没有说。
那封情书被拒绝了。
她趴在桌上哭,肩膀一抖一抖的。我坐在旁边,听见她的呼吸声,急促的,断断续续的。教室里很安静,只有她的抽泣声和窗外操场上远远传来的打球声。
我把纸巾推过去,没有说话。纸巾盒碰到她的手肘,她没有抬头。
我想说“我喜欢你”。但我怕她说“你只是我同桌”。我怕她抬起头,眼睛红红的,说一句“谢谢你”。然后我们就真的只是同桌了。
所以我没说。
那天晚上,我在日记本上写了很多遍“好”。好,你喜欢他。好,我帮你。好,我没事。好,我不说。